饶平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11-07 17:3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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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安排,2023年,县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紧密围绕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行统计职责,深入开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广东省统计条例》以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全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强化统计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部门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组多次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强调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县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党组书记、局长组织开展局党员干部读书班,研读《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深入学习领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3.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指定专人作为学法用法平台的管理员,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认真学习《公务员法》《统计法》《国家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并参加考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

  (二)坚持统计“一把手”亲抓法治建设。

  1.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党组成员主体责任职责,坚持法治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学习、宣讲党内法规,支持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并积极参与,落实“三重一大”重要决策机制。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多次组织召开局党组、党支部、局全体干部专题学习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作《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广东省统计条例》专题学习辅导,并多次组织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文件精神。

  2.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普法情况汇报,研究、讨论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责任股室,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逐步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将依法行政、学法纳入全年统计工作要点,认真落实法治工作人员列席党组会议制度。

  (三)积极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

  1.深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党组书记、局长把《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搬进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同时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课堂,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对依法治统的认识。在局日常培训中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召开专题学习班,深入学习中央文件精神。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在全县“两员”培训中融入了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重要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按照2023年领导干部上讲台计划,局长在县委党校为全县各村(居)书记讲授关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课程。

  2.积极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聚焦源头数据质量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边查边纠,持续加大数据核查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持续巩固防治成效。根据国家、省、市统计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国家统计局《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印发《统计造假屡禁难绝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细化各专业工作要求,完善方法机制,进一步规范各专业单位核查工作,全面开展我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自查自纠工作。

  3.加强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建立统计法治建设长效工作机制,提高统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县统计局和第一批次11个镇、第二批次5个镇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县统计局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对有关镇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统计局,取得较好成效。

  (四)努力促进行政执法能力提升。

  1.加强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零容忍”。本年度对全县16家一套表调查单位及投资项目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检查发现1家企业网报数据出现差错,已落实限期责令改正。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规定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执法结果,每季度按时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联网直报。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组织局执法人员和备考执法证考试的业务骨干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二是在统计业务工作开展过程中,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对统计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分析,根据上级来函对涉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力量薄弱,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统计执法案卷整理归档存在难度。

  (三)我局与司法局执法办案衔接机制不完善,配合不够紧密。

  (四)统计法治建设宣传学习形式较为单一。

  (五)存在部分基层单位、群众对统计法治工作不够重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年,我局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提升统计服务的水平。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全力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加强法治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作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不断增强防惩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

  (二)夯实统计基础,规范开展统计调查。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统计局加强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方案>的通知》(粤统字〔2022〕36号),坚持以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为主要抓手,建立统计专业规范化建设机制,文件资料规范化管理,明确统计数据采集各个环节的标准,完善统计数据的协调制度,加强数据质量检查、审核,做到数出有据、数据之间逻辑一致,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三)坚持严格执法,推进“两防”工作。坚持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抓紧物色人选,培养执法人才,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不断充实我局执法队伍。针对“五经普”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新特点规律,始终保持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发生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虚假入退库、追责问责宽松软等情况,着力发现和解决统计领域损害营商环境的执法难点、堵点、痛点,落实统计部门监管责任,避免造假行为向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领域蔓延。

  (四)认真做好统计分析预警和统计信息服务。加强对经济运行主要指标,如农业统计中主要农产品、粮食、生猪等监测分析,及时提供预警分析信息,为各级决策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饶平县统计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