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意见

2017-01-06 11:0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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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6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环保为民、环保便民、环保利民”方针,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县和提高环境质量的目标,狠抓队伍建设,深化环境管理,强化环境执法,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保问题,切实搞好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大力开展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等环保专项行动,全力促进我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C}{C}{C}一、{C}{C}{C}积极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迎检工作。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1128日开始对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时间为期一个月。督察工作开展以来,督察组调阅资料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饶平县协调联络组,并制订了《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饶平县协调联络组工作方案》。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县按时按要求向督察组提交了调阅资料和查办相关案件。

二、狠抓污染减排工作。

   (一)积极做好年度减排工作。

今年来,我局根据上级下达的责任制考核的年度减排任务,认真对考核内容、项目进行分解细化,逐项认真落实,工作得到上级的肯定,通过努力,我县连年来的考核被评为良好,顺利通过考核。同时,我局积极开展县内各个工程减排项目及畜禽养殖工程的核查工作,帮助指导减排单位落实减排措施,建立台帐和落实严格管理制度,配套相应的减排措施,取得明显的减排效果,顺利完成了今年市下达的减排任务。

   (二)抓好环保工程项目减排工作。

目前,我县先后建设了三饶、新丰等15个镇级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以及钱东沈厝村、饶洋大楼村及上饶许坑村6个村级小型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这些人工湿地和小型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为我县的污染减排工作及水环境的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局落实相关股室对项目进行跟踪,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饶平县新丰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镇建设项目已于2016122日完工。该项目工程建成使用后,改善了新丰镇区生态环境,减少COD排放量,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饶平县三饶污水处理厂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将于2016年年底前进入试运营。

三、开展各类环保专项整治。

我局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加大环境违法查处力度,组织开展各类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环保违法行为。今年来,各类执法检查中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530人次,检查企业508家次,发出《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监察通知书》57份,作出行政处罚6家,共处罚款人民币9万元,查封违法设立企业和作坊7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4宗,维护了社会稳定,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开展胶合板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群众投诉和我局的监督检查,发现我县出现因福建省漳州市清理的胶合板厂向我县境内迁移,锅炉燃料烟气、有机挥发性(VOC)气体排放污染环境的情况,为及时杜绝这一情况,全面规范整治我县胶合板企业,我局为我县代拟《饶平县胶合板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在我县开展胶合板专项整治工作。经查发现,饶平县坤顺木业加工厂和饶平县宝毅木业加工厂两家企业的生产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根据检查情况,新丰镇政府对以上两家企业进行了断电清理。

   (二)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专项检查督查行动。为深刻吸取东莞市麻涌镇龙门吊倒塌事故的教训,防患于未然,杜绝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发生环境安全事故,确保我县环境安全。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印发<潮州市废弃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环境安全专项检查督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潮环函〔2016113)和《转发广东省环保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潮环〔2016107号)要求,我局监察股自20164月起加强对饶平县鸿展化工有限公司、潮州市雄海能源有限公司、潮州市佳安贸易有限公司、潮州市三百门港务有限公司、潮州市华丰石油产品仓储有限公司、潮州市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潮州市华丰造气厂有限公司(潮州市欧华能源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的定期不定期执法检查。检查发现潮州市雄海能源有限公司、潮州市佳安贸易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未进行评估。根据检查情况,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向各企业负责人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整改要求,要求各企业抓紧完成对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和到我局备案相关手续,加强管理和环境应急队伍培训演练,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同时做好对我县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饶平县新生金属材料厂有限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不定期检查。目前该司厂址正在搬迁,于今年7月初向我局申请停产。

    (三)组织开展陶瓷废物污染综合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严格督促陶瓷企业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要求陶瓷企业申报废陶瓷产生量和处置方式,对陶瓷厂开展专项检查,对于部份陶瓷企业没有设立陶瓷废物独立堆放点的,规定企业限时进行整改,并完善台帐。目前,我县大部份陶瓷厂都能对废陶瓷进行回收利用,部份三饶彩瓷企业通过委托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利用,有效减少了陶瓷废物造成污染现象发生。

   (四)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省、市关于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横到边、竖到底”的要求,我局从8月中旬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城市环境保护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制定《饶平县环保局集中开展城市环境保护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指出这次专项排查整治范围包括豁免水平以上放射性物品生产、储存、转让、使用单位,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废弃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及涉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活动开展后,我局环境执法人员加强排查监督力度和对企业的宣传工作,督促企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有效地维护我县环境安全。

   (五)涉重金属行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方案>的通知》(潮府办[2016]14号)以及市环保局《关于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潮环函[2016]148号)的有关要求,我局自20165月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调配人员对相关涉重金属生产工艺的行业企业进行排查,同时,向饶平县各乡镇(场)发出《关于要求迅速排查废旧电路板酸洗加工等“15小”项目土作坊的函》(饶环函[2016]08号),要求各镇(场)对各自管辖区域内进行地毯式排查,并及时报送相关情况。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局共发现6家企业(包含加工场、作坊等),分别是饶平县钱东镇望海岭炉坑场金属提炼加工场、饶平县鑫达胜五金加工场、饶平县樟溪镇四罗村大田碑下金属提炼加工点、饶平县富津调味厂内一电镀加工场、饶平县柘林镇下岱埔一无名电镀加工场以及广东华菱机械有限公司。我局依法对以上6家企业(包含加工场、作坊等)实施查封,并按照相关程序将饶平县钱东镇望海岭炉坑场金属提炼加工场、饶平县鑫达胜五金加工场、饶平县樟溪镇四罗村大田碑下金属提炼加工点以及广东华菱机械有限公司4家企业(包含加工场、作坊等)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饶平县柘林镇下岱埔一无名电镀加工场由柘林镇政府及社区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拆除清理;饶平县富津调味厂内一电镀加工场现正在进行相关行政处罚程序中。

   (六)开展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整改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潮府办函〔20169号)、市环保局《关于开展清理整改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潮环〔201653号)和《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饶府办函〔201626号)的精神和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清查工作。到目前止,到我局完成备案登记建设项目共8个,其中规模上建设项目4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因各种原因,总体工作进度滞后。环境监察人员也将继续组织人员前往各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现场对清理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七)坚决打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历年监测数据表明,冬春季是大气重污染高发时期。进入冬春季节,由于降雨减少,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频繁出现,造成我省部分城市和地区雾霾天气频发,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加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两办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我局会同县直各有关部门、各镇(场)严格落实并强化现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着力抓好扬尘、露天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几类污染源污染防治工作。

    四、依法行使环保职能。

   (一)提高环保审批和验收门槛,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我局坚持以环评促进产业布局合理有序为目标,以环境准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抓手,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高技术、高效益、低污染、低能耗的“两高两低”行业和符合产业政策的涉及民生、基础设施、低碳、循环经济、生态文明建设等项目,畅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通道。对一些工艺落后、污染大、耗能高项目严把审批关、不予进入或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排放增长。今年来共审核建设项目环评报告34家,组织完成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15家。

   (二)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通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有效地掌握了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等的排污情况,将总量控制指标逐项分解并落实到排污单位,利用量化机制实施总量控制,通过排污许可证制度推动监管减排。2016年,核发《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新证5家,换证44家。

   (三)加强流域整治,确保水环境安全。我局高度重视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严格实施《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加强日常巡查,强化对破坏水体水质行为的巡查和黄冈河流域的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置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一方面,我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 17 )和《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潮府函[2015] 86)的文件精神,参照市环保局的做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制订了《饶平县进一步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的实施方案》,并按该《方案》在我县做好各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工作,在11个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了界碑、道路警示标志、宣传牌共98另一方面,做好上饶、饶洋、新丰等16个镇的黄冈河流域断面划定及监管工作。目前,我局已完成全县各镇场24个交接断面监测点的设置并取得了三次监测数据,从2016年五月份起由市统一委托第三方对县24个监测点进行常态监测,定期对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监测,对全县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进行常规监测,确保用水安全。

    (四)依法征收排污费,促进治污减排。我局通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有效地掌握了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根据企业排污申报情况核定排污量及发出征收排污费通知,按照“依法、足额、全面”的收费要求,2016年我局依法对239企业征收排污费共80.1097万元。

   (五)精心组织申报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我局紧紧抓住当前上级加大环保投入的良好机遇,积极协调争取,多次向省环保厅了解环保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围绕污染减排等中心工作,科学统筹安排,研究讨论分析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重点,深入申报项目现场,考察筛选项目,指导项目单位准备申报材料,顺利完成2016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各项工作。省环保厅现已拨给饶平县钱东镇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210万元,拨给饶平县联饶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专项资金100万元,拨给饶平县黄冈镇龙眼城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70万元和饶平县居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50万元。这些项目实施后,将有效地改善我县水环境,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健康持续发展。同时,根据《潮州市环保局关于做好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潮环〔201610号)文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协调做好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新丰镇16个行政村申报2016年潮州市生态示范村建设,现已有14个行政村通过市环保局生态示范村建设专家组的考评。

    五、高度重视环境信访投诉工作。

   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态度,我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宗环保信访案件,对来访来信来电群众给予热情接待和服务,深入现场调查取证,妥善处理群众信访投诉的环境问题,对处理环境投诉案件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做到专人受理,及时查处,有效化解矛盾,以群众对投访案件处理满意不满意作为办案标准,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2016年,我局共受理群众投诉案件70宗,其中,水污染19宗、大气污染33宗、固体废物2宗、噪声污染10宗、电磁辐射1宗、建设项目3宗、行业作风类1宗、其他1宗,办结率100%切实解决了群众环保信访问题,落实对我县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督,消除环境隐患。

六、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

为纪念第45个世界环境日,在今年515日至615日的环境保护宣传月和广东环境文化节期间,我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环保宣传活动。一是及时更新县城黄冈镇、新丰镇、三饶镇、浮山镇、钱东镇5个镇设置的20个“广东省环境文化宣传橱窗”内容;二是向学校、社区、企业发放“6·5”环保系列宣传海报、科普挂图、宣传折页、环保手册共1000套,环保墙报60套,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条幅20条,从环保法规、环保知识、环保生活等方面开展宣传;三是65日上午,我局与饶平县培英幼儿园联合举行“变废为宝”手工作品亲子制作大赛,现场的亲子创意手工作品达到近1000多件,巧妙的构思、轻巧的工艺,创意无限,通过比赛帮助孩子和家长树立“节约资源  物尽其用”的环保理念,体现环保、创新、艺术等多方面,烘托当代孩子健康、活泼、创新的精神风貌,倡导节约环保生活,积极推动校园文化的建设,增强每一个人都珍惜可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创造和谐社会当天晚上,县电视台专题报道了这次环保宣传活动的情况;四是在第五届“广东省环境文化节”期间,我局在县运动场举行了环保电影大放映活动,放映有关环境保护的宣传片和微电影。通过这些宣传活动,积极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让每个人承担自身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共同来创建我们美好的家园。

七、不断提高环境监测基础能力。

2016年,我县环境监测站坚持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工作新动向,配合环境监督管理做好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的技术支持和监督作用,注重抓好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的自身建设,强化环境监测管理,提高监测质量,以满足环境管理需要为出发点,全面提升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把政府关切、人民关心的环境质量改善、饮用水安全等作为监测站年度核心工作。

一是加强监测质量管理,强化优质服务。今年我县环境监测站专门成立质量控制组,由质量负责人兼任组长,主要负责站内日常质量保证的监督检查,从监测布点、样品采集、运输、保存、按监测规范层层把关。在各个业务组均进行质量管理宣贯,组长负责检查日常监测质量空的落实情况,检查分析人员的操作过程、原始记录等,从而使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从组织机构上得到保证。

二是圆满完成全年度常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任务。整个常规监测工作做到定点准确、操作规范、数据可靠、上报及时。全年共取得环境质量监测有效数据16970个,污染源监测有效数据2000个。同时,查处环境污染案件,监察监测联动执法监测6次,取得有效数据84个。其中有4家污染源外排废水中重金属超标3倍以上,我县监测站4份送省站认可报告,均得到省站的认可报告,送达公安机关做为打击处理环境违法案件的司法鉴定证据。

    三是加强队伍素质训练,提高业务水平。今年来,县环境监测站同志们以监测基础理论学习和掌握专业技能为重点,认真学习相关项目的各项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熟练掌握化验技能,顺利通过环境监测增项的上岗考试。

    八、不断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

    今年来,我局积极开展“两学一做”等专题活动。根据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工作情况的通知和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有关安排,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全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从而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坚持学用结合,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牢记党员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在工作方面,我局坚持用工作来检验学习,全局工作落实分工,职责明确,将责任落实到各股室、各人。在机关工作中贯彻落实“机关作风转变年”,推行“首问负责制”,强化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意识,有效地促进我局的行政效能建设。在廉洁方面,我局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机关作风的坚定决心,廉洁自律,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等主题的教育活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九、存在问题

今年来,我县环保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形势仍不容乐观。一是我县污染物减排设施跟不上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而逐年增加的污染物新增量,全面完成减排任务难度很大;二是黄冈河水流域污染防治依然严峻,全县已建成的镇级人工湿地大多存在管网不配套,废水收集率低,运行不正常现象;三是农村环境保护普遍存在监管缺位、人员不够、投入不足、手段不硬,农村污水垃圾处置滞后,农业面源污染逐年加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务繁重等问题。

第二部分  2017年度工作意见

2017年,我局将继续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落实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以改善我县环境质量为宗旨,以黄冈河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严把项目建设环评关为前提,以依法行政、强化监管为手段,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始终坚持“环保为民、环保便民、环保利民”,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保问题,让环境保护的成果惠及全县人民。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和《潮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要求,认真制订好新的环保十三五规划。

二、抓好污染减排工作。一是全力推进三饶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根据制订的建设方案和建设计划,协助责任单位开展项目监管、监测、项目环保验收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抓好结构减排。严格环保准入,依法全面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健全规划环评联动机制;三是抓好监管减排。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和监测力度,加强对国控、省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和监督管理,认真做好减排项目的现场核查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要按照2013年出台的《饶平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严格实施。同时,按《饶平县黄冈河流域水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和《汤溪水库饮用水源水质保护规划》继续实施黄冈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饮用水源环境质量,同时加大对黄冈河流域的水质监测频次,确保用水安全。切实加强我县镇级人工湿地的整改工作。我局将加强对各人工湿地的日常监管工作,督促各相关镇采取有力措施,想方设法筹措资金,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并要派出专人维护和管理,确保已建成的人工湿地正常运营,最大发挥原有的处理功能。同时,要加强对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日常管理,建立督查台账,协助项目单位做好饶平县汤溪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期项目、饶平县钱东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和饶平县建饶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的建设。

四、全面开展农业源整治工作。一是把好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审批关,对现有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清理,杜绝畜禽养殖在禁养区内放养。对没有办理环评手续或者位于禁养区以及污染整治不合格的养殖场继续实施关闭;二是加大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畜禽养殖场的监管力度,督促其按要求落实整治任务;三是根据畜禽养殖区域划定,严格控制畜禽养殖的新增排污量,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推进畜禽养殖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五、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逐步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示范村、镇创建工作。2017年要争取2个以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获得国家和省环保专项资金,同时通过“以奖促治”办法,争取县财政拨出部分资金用于奖励在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方面做出成效的村、镇,以保障农村生态环境安全。同时,根据《潮州市环保局关于做好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潮环〔201610号)文的要求,在做好指导申报2016年潮州市生态示范村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接下来,将指导新丰镇做好省级示范镇创建工作。

六、切实抓好我县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按照制订的“饶平县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办法”和“饶平县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体系”要求,使我县能顺利通过上级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要按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环保责任书的内容,认真组织对各乡镇环境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的检查。

七、开展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粤府办〔20156号)和《关于推进我省建设项目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会议纪要》(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4142号)等文件精神和《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饶府办函〔201626号)的要求,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属地负责、分类整改”的原则,继续积极开展我县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确保完成“依法依规淘汰取缔一批,整改提升一批,验收备案一批”的目标任务。

八、加强环保专项行动。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加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一是加强对旧污染源的监管力度;二是通过环保专项行动和多部门的强力合作,严防“十五小”、“二高一资”企业死灰复燃;三是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拓宽投诉渠道(12369环保热线、网络等),建立完善办理环境投诉案件的规章制度,做到专人受理,及时查处,有效化解矛盾,以群众对投访案件处理满意不满意作为办案标准。

九、加强环境应急工作。要根据县政府出台的《饶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能力的日常培训和演练工作,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故的能力。做到县域内发生突发环境事故时,能适时适度启动相应等级环境应急预案,及时做好事故现场环境要素的采样测试和证据保全工作,为正确处置突发环境事故提供科学准确依据。

十、加强环保宣教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特别是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精神为指导,结合国家提出“依法治国”的精神,认真贯彻和实施新《环境保护法》(201511日实施)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日起施行),同时加大新《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二是积极创建环保绿色社区、环保绿色学校。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氛围,丰富人们的环境科技知识,提高环境法制观念。

十一、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一是配合省、市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二是继续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及业务能力建设,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将机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建立一支勤政、廉洁务实、为民,熟悉业务,学法懂法,能够严格执法的环保队伍。三是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局里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守纪律讲规矩,当先锋做贡献,推动我县环保工作更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