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饶平县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根据饶府办通〔2014〕23号文件要求,为公众提供便利的网上审批和网上办事服务,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类别
我局2013年度通过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条,通知通告信息的信息2条,部门政策业务信息21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物价局主要职责
2、关于调整自来水听证通告
3、饶平县物价局关于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通告(饶价通 〔2013〕2号)
4、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价格行政执法管辖的规定的通知(粤价〔2013〕149号)
5、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人才交流和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3〕169号)
6、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涉及通关环节经营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3〕202号)
7、省物价局关于做好“十一”国庆假期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工作的通知 (粤价〔2013〕211号)
8、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13〕199号)
9、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头孢呋辛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13〕206号)
10、关于调整县城和沿海镇自来水价格的通知(饶价〔2013〕20 号)
11、关于取消、免征、降低部分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价〔2013〕223号 )
12、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3〕217号)
13、关于全面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和换发收费许可证的通知(饶价[2013]21号)
14、关于调整我县直管公房租金标准的请示(饶价[2013]19号)
15、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阿莫西林克拉维酸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13〕288号)
16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小包装食盐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3〕305号)
17、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价〔2013〕278号)
18、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 (粤价〔2013〕308号)
19、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314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财综[2013]229号)
2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麻醉药品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3]3219号)
21、潮州市二0一四年公路客运(直达班车)票价备案汇总表
22、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广东省第四批差别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13〕246号 )
23、关于公布潮州市第八批平价商店名单的通知(潮发改价[2013]302号)
24、关于公布潮州市第一批药品平价商店名单的通知(潮发改价[2013]303号)
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属于政府内部的工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3、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扩充。
(二) 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扩大公开内容
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系统整合,提交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层次,提高服务效率。
饶 平 县 物 价 局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