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饶平县审计局开展巡察工作

2024-04-25 11:1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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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县审计局开展巡察工作,并在县审计局召开动员会。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卢继武就开展巡察工作作动员讲话,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曼龙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卢继武组长指出,县委第一巡察组此次进驻县审计局开展巡察工作,是受县委委派进行巡察监督,肩负着县委赋予的重任。巡察组将紧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职责职能,聚焦领导班子,突出“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为确保此次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县审计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加强组织协调,采取积极措施,认真配合巡察监督。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借助巡察监督破解自身存在问题;要切实增强自我革新意识,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抓紧整改、举一反三;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他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正确认识和对待巡察工作,如实反映问题,积极配合巡察组了解情况。巡察组将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加强与主要负责同志的沟通,在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县委汇报巡察情况,根据县委的要求用好巡察成果。

  朱曼龙同志代表县审计局党组作表态发言:一是要摆正位置,端正态度,把这次巡察作为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检验工作成效、推动审计工作进一步提升的难得机会,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要严肃纪律,全力配合,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服务,切实为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三是要接受监督,认真整改,凡是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要认真研究梳理,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积极主动落实整改,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从4月23日至7月上旬,对县审计局党组开展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饶平县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县审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处理。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设专门联系电话:18823520081,每天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中共饶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转县委第一巡察组,邮编:515700,邮寄信封请标注“饶平县委第一巡察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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