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6月份人事任免信息

2025-07-17 10:1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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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人社〔2025〕3号

苏泽波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高堂派出所所长职务。

饶人社〔2025〕6号

免去李雪华同志的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饶人社〔2025〕7号

免去余家旺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饶人社〔2025〕9号

詹晓静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丰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王路昉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浮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蔡晓琳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钱东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郑洁纯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饶人社〔2025〕16号

吕正军同志任饶平县第二中学校长;

於胜成同志任饶平县第二中学副校长;

邱晓劝同志保留副科职,因机构改革,其原任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自然免除。

饶人社〔2025〕17号

林吉强同志任县开放大学副校长;

詹科学同志任县第四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伟生同志的县开放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王沛中同志的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饶人社〔2025〕21号

洪晓博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郑茂杰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免去刘映斯同志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饶人社〔2025〕22号

杨荣斌同志任县技工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晓波同志的县技工学校副校长职务。

饶人社〔2025〕24号

洪耀鹏同志挂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饶人社〔2025〕27号

黄晓翠同志任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局长;

免去王文清同志的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局长职务。

饶人社〔2025〕28号

康吉武同志任县公安局所城派出所所长;

郑少福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免去其县融媒体中心技术总监职务;

郑杰华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奋强同志的县公安局所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饶人社〔2025〕29号

杨志浩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陈创波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林东填、周灿宇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周义森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饶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柘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陈义升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郑伟武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中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饶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吴逸韩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丹辉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柘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许伟斌同志聘任县法律援助中心(县政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因机构改革,其原聘任县法学会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辜茂锦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林科喜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惠敏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序斌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中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刘少鹏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张式巧同志的县司法局建饶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吴序立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李盛武同志的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郑宏庆同志不再聘任县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副经理职务。

饶人社〔2025〕31号

邱雁迪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饶人社〔2025〕32号

詹饶新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院长,免去其县中医医院(华侨医院)副院长职务;

林伟秋同志任县农业科学技术中心副主任,因机构改革,其原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徐洁元、朱建怀同志任县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因机构改革,其原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因机构改革,陈林亮同志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朱鹏程同志的县中医医院(华侨医院)副院长职务;

李敬彬同志不再聘任县中医医院(华侨医院)副院长职务;

谢新场同志不再聘任县新丰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张文祥同志的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杨木河、吴立桂同志的县华侨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康荣原同志的海山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钟御平同志的汫洲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黄初学同志的县贡天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饶人社〔2025〕33号

杜森林同志任县司法局大埕司法所所长,免去其县司法局所城司法所所长职务;

黄博渠同志任县司法局所城司法所所长;

郑树烈同志任海山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欧树涛同志任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主任(县建设工程造价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许汉森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海龙同志的县公安局海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郑亿彬同志不再聘任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院长职务。

饶人社〔2025〕36号

沈芳雄同志任县公安局海山派出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