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民政局组织机构调整信息
根据《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潮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和《饶平县机构改革方案》,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将县民政局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主要职责调整
(一)将县卫生健康局承担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县民政局。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
(二)将县民政局承担的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队伍建设,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等职责划入县委社会工作部。职责划转后,县民政局按照县委“两新”工委确定的职责分工,承担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关于机构设置调整
(一)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股增加“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并协调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职责。
(二)基层治理和区划地名股更名为区划地名股,主要职责调整为:研究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承担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县际和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承担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工作,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规范地名标志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筑物和住宅区的命名、更名、销名的备案工作。协助做好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
(三)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股不再加挂饶平县殡葬管理监察大队牌子。主要职责调整为: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服务工作。落实婚姻和殡葬管理有关文件,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担全县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墓地的管理与审批和经营性公墓的管理和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婚姻、殡葬行业职业技能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殡葬等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负责组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四)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促进股(社会组织管理股、政务服务股)更名为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政务服务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饶平县民政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邮政编码:515700
负责人:吴少免
电话:0768-7807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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