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教育局机构职能

2024-04-23 09:5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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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总体意见》和《饶平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教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按照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规定;负责县级财政安排的有关教育资金的分配工作;负责对全县各类学校经费监督和内部审计。

(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

(六)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七)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勤工俭学、教学技术装备、教育信息化以及安全、维护稳定和保卫等工作;规划、指导有关的学历教育考试工作。

(八)指导、协调各镇、各部门有关教育方面工作,负责教育督导,承担本级校外培训监管,负责饶平县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等职责,参与、组织、指导学校等级评估工作;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九)指导全县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统计工作。

(十)负责协调、监督各类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各类学校教师的管理,规划和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接受和派遣师范类毕业生工作;按权限负责教育系统的教师调配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十二)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三)负责县招生委员会、县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协调委员会等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县教育局设下列13个内设机构:

1、秘书股

秘书股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资料工作和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安排局重要会议及活动的服务;负责对外接待、宣传和信息收集、反馈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及后勤管理工作、保密工作、综合档案管理工作;修订执行局机关有关工作制度。

2、人事股

人事股主要职责: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劳动工资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掌握本系统教职工的编制情况,按照干部、教师管理权限调配教育人员及教师;组织、承办本系统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和教师的进修、培训工作;负责接收和派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工作;负责本系统先进个人、先进单位的评选工作;管理、指导局机关及全县各类学校干部、教师、职工的考核和承办有关干部的任免、辞职工作;管理人事档案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计生工作。

3、计财股

计财股主要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收费及教育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县级财政有关教育资金的具体分配工作;指导本系统基建工作、学校经费管理和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局机关及属下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管理县教育基金会的财务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职工公费医疗工作;管理华侨及港澳台同胞捐赠的教育专项资金;负责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社会保险工作。

4、教育股

教育股主要职责:拟订本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负责普通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学籍和学历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学校管理工作;负责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和巩固、提高工作;指导推动学校布局调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负责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工作;负责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审查、登记和年审工作,负责大、中专师范生的实习协调工作;拟订全县职业与成人教育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协调全县职业中学和成人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组织、管理职业与成人教育管理干部及师资的培养、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实施“燎原计划”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管理社会力量举办中小学的学历教育工作;承办县成人教育委员会和职业技术教育办公室日常工作。

5、德育股

德育股主要职责: 管理、组织、指导、检查全县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管理、指导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学校德育队伍的培训工作;协调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学校德育工作;指导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学校的校园文化环境建设、青少年科技活动和中小学法制教育、国防教育、禁毒教育以及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组织、指导、检查本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指导、组织德育教学研究工作。

6、督导室(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督导室(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主要职责:对全县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督导;对镇(场)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制订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和督导评估方案、标准;组织对基础教育各项内容的专项督导检查;负责中小学等级评估的组织和指导工作;指导镇(场)教育督导工作,培训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理论研究工作。

7、监察股

监察股主要职责:县教育局举办08年县城中小学生合唱比赛(1张)负责局机关及全县各类学校干部、教师的纪律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对群众举报的事件及本系统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并按有关程序办理处理事项;检查、指导学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防范和纠正行业性不正之风;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全县各类学校预算内财务收支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8、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指导、协调各级各类考试工作。负责全县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统考考务工作;组织全县初中升高中考试及录取工作;负责成人自学考试工作和成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承办县招生委员会日常工作。

9、党建中心

党建中心主要职责:服务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承担县教育系统党建服务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教师发展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普教系统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对教育改革与发展进行理论、应用研究;负责基础教育课程的研究、建设和指导;开展课程、教材、教法改革与实验;负责教育科研课题立项、指导研究、验收测评及科研成果的评鉴;组织编写乡土教材及有关教辅资料;协助局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评估,承担评估的科学研究、宣传等工作,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负责发动、开展、指导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负责规范教育市场;指导校办产业的生产与建设,发挥校办产业基地的育人功能;监督校办产业的财务工作。负责拟订本县教育技术装备的装配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教育设备的订购、供应、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学校各功能室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指导学校开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工作;对开展实验教学、实验科研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组织电教课题研究,开展电教实验工作;负责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和对教育装备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

11、体育卫生艺术股

体育卫生艺术股主要职责:县教育局召开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会议(1张)负责对全县中小学校体育、卫生、美术、音乐等学科教育管理;指导相应学科的课程设置和教研教改活动、组织学科教师专业培训,提高教学质量;组织全县中小学校书画文艺体育活动和各项竞赛;指导、检查、监督中小学校卫生保健、食品安全工作。

12、财务结算中心

财务结算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县中小学行政缴费的收支工作;承办全县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统一发放业务。

13、资助服务中心

资助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本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相关服务工作。

饶平县教育局联系方式:

负  责 人:陈晓东

联系电话:0768-7502391

传真号码:0768-7501024

邮政编码:515700

电子邮箱:rpjyj@126.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河南广场西大路2号教育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