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和实施统计工作有关规定、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镇(场)及县直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核算全县及各镇(场)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全县及各镇(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组织、协调城镇及农村社会经济和企业等各项调查;汇总、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测。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投入产出、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I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监管,进行相关统计分析;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依法进行节能调查、统计执法和数据发布。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全县各镇(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统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涉外调查活动。
(八)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由中央、省.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九)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镇(场〕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指导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管理属下事业单位。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统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人事秘书股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属下单位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属下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力管理、劳资和计生等工作;承担局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属下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工、青、妇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开展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做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监测与评估;做好统计信息的撰写及收集上报工作;研究制订本县统计信息自动化工程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统计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统计信息网站的更新维护等工作。
(二)综合法规股
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起草、整理编辑综合性资料;组织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分析。负责对外公布及提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数据资料;组织贯彻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全县生产总值核算;对镇(场)的生产总值等核算资料进行评估、认定;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的核算以及民营经济统计主要数据的收集上报;负责全县现代服务业增加值的核算以及现代化产业体系统计报表数据的收集上报;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行为;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进行审批、管理;组织实施统计年报和基本单位的统计,并管理名录库;负责区域之间统计资料;负责对县镇(场)党政领导班子经济建设实绩进行考核;为上一级对县社会发展情况的考核评价提供数据支持,负责城乡划分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制度;收集和综合整理相关服务业统计数据,负责第三产业中相关服务业的统计调查;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三)工交投资股(能源统计股与其合署)
组织实施工业、交通,能源、科技、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的统计调查;组织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邮电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全县各镇(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节能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监管;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依法进行节能调查,统计执法和数据发布;对上述行业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四)农贸社会股
组织实施农村社会经济、农村住户、农民收入、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及其就业状况、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和人口统计;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评;组织收集、整理和提供社会发展及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练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及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对上述行业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附:单位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河南大道1号饶平县政府大院
邮政编码:515700
负责人:杨向东
电话:0768-7502207
传真:7502529
电子邮箱:rpxt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