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所城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所城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将所城镇2024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机制
所城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镇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定期听取和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用法治思想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镇正确方向。
(二)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执法管理水平
依托镇委党校培训平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校重要培训内容,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课程;各职能部门结合实际业务的学习需求,通过集体学习等方式学习系列法律法规和工作条例。2024年以来,共开展学法培训13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现共有37人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在执法工作时坚持持证挂牌上岗、亮证执法;2024年以来,共开展行政检查195宗、行政处罚3宗,均使用“一体化平台”进行办理,无纸化办案率达100%。
(三)深化基层治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围绕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力度,落实领导班子成员重要时期接待来访群众制度,确保重点信访问题领导包案,责任到人,积极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网格员对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促进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2024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15批次,化解矛盾纠纷11宗,完成上级交办信访案件10宗,协调化解农民工欠薪案件4宗涉7.4万元,办结12345热线平台工单149个。
(四)深入践行初心,优化政务服务质效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2024年以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件,推动绿美校园建设、粮食安全生产、水利设施建设、全镇绿化工作等取得实效,着力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紧紧围绕县委关于党建引领“互联网+”村级代办工作部署,承接政务服务事项332项,配备“粤智助”政务服务自助机,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2024年以来,累计为村民代办事务855件,线上线下办理业务共8804次。依托行政执法“两平台”和人民政府网站、镇村信息公开栏等宣传阵地,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公示内容138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强化法治意识,规范依法决策行为
始终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确保在进行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时,在法律咨询上得到有效协助。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优势,组织驻村律师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审查合同2057份,给出法律意见书1955份,提出法律意见1964条;组织驻村法律顾问常态化进村入户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坐班服务132场次。为镇、村依法履职提供坚实保障。
(六)开展广泛宣传,营造法治浓厚氛围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2024年以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扫黑除恶、禁毒、反走私等内容为重点,利用主题宣传月、宣传日等节点,联合县公安局、所城法庭、所城派出所等单位共开展法治宣传39场次,有效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劝导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场所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营造全民崇法、尊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所城镇在法治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基层治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宣传教育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主要原因是:一是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较为薄弱,对领导干部和执法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在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领域,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要求更高;二是涉农涉土等纠纷案件存在矛盾纠纷复杂、历史遗留因素多等特征,矛盾纠纷化解压力大;三是法治宣传的载体形式不够丰富,普法的针对性、实用性有待提高,群众主动参与学法的意识及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的意识还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强化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大行政决策在群众参与、调查研究、民主讨论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二)提高干部素养,强化基层治理建设水平。加强对镇村调解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强化相关领域的理论素养和调解业务水平,更好地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来处理实际矛盾。强化多部门协同施策,对存在矛盾纠纷复杂、历史遗留因素多等特性的情况,组织多方综合研判,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
(三)加强普法教育,丰富法治教育内涵。加强对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联合派出所、法院等部门,深入校园、公园、农贸市场等地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细化条文解读,全方位推进法治宣传,让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中共所城镇委员会
所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