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要求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安排,2024年,县统计局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行统计职责,深入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广东省统计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全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推进党的建设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县统计局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部门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组多次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领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刻把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意义、任务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厚植统计法治根基,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着力推进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深化统计法治队伍规范化建设,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党组成员主体责任职责,坚持法治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学习、宣讲党内法规,支持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并积极参与,落实“三重一大”重要决策机制。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多次组织召开局党组、党支部、局全体干部专题学习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改《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专题学习辅导;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召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会,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题,要求全体同志切实依法履行统计职责职权,提高依法统计能力和水平。
2.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普法情况汇报,研究、讨论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责任股室,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逐步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将依法行政、学法纳入全年统计工作要点,认真落实法治工作人员列席党组会议制度。
(三)推进基层统计法治化建设
1.深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党组书记、局长把《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搬进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时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课堂,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对依法统计的认识。在局日常培训中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召开专题学习班,深入学习中央文件精神。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在对镇、村、企业的统计业务人员培训中融入了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重要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
2.加强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统计数据质量,全面加强依法统计,建立健全统计法治建设长效工作机制,提高统计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在规范化建设标准创建工作中,县统计局和建饶、汤溪、浮滨、东山、新圩、樟溪、高堂、联饶、浮山、汫州、钱东、所城、新丰等13个镇被评为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上饶、新塘、大埕等3个镇被评为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受到省统计局通报表扬。
3.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指定专人作为学法用法管理员,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统计法》《国家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并参加考试,推动全局形成学法、知法、守法良好氛围。
(四)努力促进行政执法能力提升
1.加强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零容忍”。本年度完成我县20家企业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其中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2家企业,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规定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执法结果,每季度按时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联网直报。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备考执法证考试的业务骨干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五)深化统计法治宣传学习教育
1.通过参与5月28日开展的饶平县2024年“民法典宣传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和7月5日开展2024年饶平县“便民集市”志愿服务活动,向群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强化公众配合统计调查知晓度和配合度。
2.9月21日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之潮州”活动在饶平县唐商广场成功举办。本次活动以“数览发展向新而行”为主题,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现代化改革,用统计数据反映潮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通过走访入户和现场有奖问答环节等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统计法律法规公众知晓度,引导社会各界懂法、守法。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力量薄弱,无法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截至2024年8月,饶平县统计局缺少拥有统计执法证的统计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原2名执法人员均于2020年执法证考试后取得统计执法证。其中1名同志于2023年1月调出本单位,1名同志于2024年7月调出,导致本单位无执法人员。
(二)缺乏统计法治专业人才,暂未配备公职律师。我单位原有一名公职律师,该同志于2024年7月调出后暂未重新聘请公职律师或法律顾问。且县统计局人员缺乏法学专业人才,因队伍配备问题,没有专职法治工作人员,导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不够深入。
(三)统计法治建设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法治氛围不够浓厚。统计法治建设宣传学习多采用集中培训、摆摊发放小册子等传统形式,形式单一,部分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自觉性有待加强。统计法治宣传的受众覆盖面不够广泛,法治氛围不够浓厚,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有待提升,部分企业、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对统计领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不高。
(五)存在部分基层单位、群众对统计法治工作不够重视。统计法治宣传力度不足,依法统计的概念尚未真正入脑入心,部分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缺乏,统计法治意识有待增强,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对统计调查工作的配合程度不够高。改革创新力度有待加强,营商环境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依法治统,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全力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加强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作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不断增强防惩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
(二)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促进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坚持以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教育,强化对基层统计业务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改进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基层培训质效,不断培养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建立健全统计专业规范化建设机制,明确统计数据采集各个环节的标准,完善统计数据的协调制度,加强数据质量检查、审核,做到数出有据、数据之间逻辑一致,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三)坚持严格执法,推动防治统计造假走深走实。坚持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不断充实我局执法队伍。规范统计执法流程,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坚定不移防治统计造假,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工作,着力提升统计监督效能,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引导各有关方面严格执行统计法。
(四)抓好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工作,深化统计服务水平。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时梳理主要经济指标,加强对全县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的分析研究,做好预警预判。持续提升统计分析能力水平,发挥好统计在经济运行中的预警分析作用,运用多维度、多角度、多层次加强对饶平经济运行的统计分析研判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