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10-24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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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323在县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饶平县财政局局长 黄潮才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饶平县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一、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县财政收入30708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382万元,同比增长11.38%。其中:(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7095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7.27%;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892万元;(3)上级转移支付和补助收入223053万元,同比增长3.96%。包括:税收返还和平衡补助88345万元,专项补助134708万元(含基金预算8872万元);(4)上年结转、结余2925万元(含基金预算2035万元);(5)调入资金121万元。

全县财政支出3044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637万元,增长12%。其中:(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105万元,增支19592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8.5%;(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443万元,增长69%;(3)上解支出9587万元;(4)增设周转金支出336万元。

收支相抵后,实现收支平衡,年终结转、结余2670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结转下年支出1114万元,基金预算结转1356万元,净结余200万元。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13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70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78%,同比增长17.27%

 按税收和非税收入划分:税收收入459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17%,按可比口径增长11.84%。其中,地方税形成本级收入219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68%,按可比口径增长12.64%;国税本级收入239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98%,按可比口径增长11.12%。非税收入111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5.6%,同比增长46.52%。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0.4%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13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1050万元,同比增长8.5%。按公共财政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主要执行情况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60万元,增长29.9%2、公共安全支出9518万元,增长17.3%3、教育支出73523万元,增长22.8%4、科学技术支出665万元,下降77.5%,主要是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减少;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41万元,增长54.5%6、社会保障好就业支出35385万元,增长13.2%7、医疗卫生支出33264万元,增长3.9%8、节能环保支出2729万元,下降47.7%,主要是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减少;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70万元,下降92.9%,主要是政策调整和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减少;10、农林水事务支出52327万元,下降4.9%,主要是水利支出和林业支出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减少,扶贫支出则增长103.3%11、交通运输支出7255万元,增长236.2%,主要是上级专项拨款同比增加较多;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359万元,下降39.8%,主要是政策调整和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减少;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396万元,下降23.5%,主要是政策调整和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减少;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221万元,下降53.6%,主要是政策调整和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减少;15、住房保障支出3488万元,增长9.1%16、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600万元,上年无该项支出;17、其他支出5049万元,增长60.7%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3892万元,同比增长154.79%;加上级基金补助收入8872万元、上年基金结余收入2035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34799万元。基金支出33443万元,同比增长69%。收支相抵,基金结转下年度支出1356万元。

2013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决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改革主线,牢固树立宏观意识、服务大局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全面推进工作创新,狠抓增收节支,突出保重点、保民生,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促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预算工作创新和加强财政管理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完成了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任务,并实现潮州市提出的增长目标。

(一)强化财税征管,健全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县镇两级财税部门和各预算执行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征管制度,严格收入监管,堵塞漏洞,提高征收绩效,确保了本级预算收入持续增长。全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7.27%,比县人大确定的年度增长13%,提高4.27个百分点,实现市要求增长17%的目标,全年增收8409万元。围绕中央和省出台的政策要求,抓住契机,做实做足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增强了县级财力保障。共争取上级平衡补助和专项补助21.65亿元,确保了财政运行正常,有力地支持了全县经济、改革和各项民生事业的发展。

(二)强化民生保障,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支持办好民生实事。全年投入民生社会领域资金21.2亿元,比上年增加1.4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81.2%。一是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投入。全年落实城镇就业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伤、失业、计划生育保险支出2.72亿元,同比增长12.7%。二是安排专项资金5758万元,同比增长80.1%,支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低收入困难户住房改造和因灾“全倒户”住房建设。三是支持教育创强工作,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全年财政教育支出7.35亿元,同比增长22.8%,推进了设施配套、校安工程建设,并全面完成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发放工作。四是加大基本公共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全年安排资金3.33亿元,同比增长3.9%,支持了基层薄弱卫生院配套建设和卫生系统全员参加社会保险问题。五是支持文化惠民工程,全年投入2341万元,同比增长54.5%,完成镇级文化站和村级电子阅览室装配工作。六是深入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全年投入扶贫资金9370万元,同比增长103.3%

(三)强化服务意识,支持经济环境领域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的决定,统筹安排财力,集中资金支持园区建设、水利、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积极服务全县“三大会战决策的实施;继续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生态保护和海域专项整治、新一轮绿化饶平大行动等项目的投入,加快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运用财政工具,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资金政策扶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四)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用财原则,严格执行预算,落实厉行节约措施,确保资金规范合理使用。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实施办法,严控一般性支出,坚决实行“三公”经费、财政供养人员、公用经费“三个零增长”。二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堵塞资金分配和使用上的漏洞。三是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和支出绩效工作。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建设,切实规范预算执行单位支出行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严格申购手续和资金审查,杜绝浪费。

(五)强化改革创新,健全财政运行保障机制。抓住省直管县的契机,积极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为财政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一是深化公共财政预算改革,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确保财政正常运转。二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资金分配使用制度,提高资金安全使用和运行效率。三是加大综合预算改革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健全制度,切实规范预算执行单位的收支行为。四是按照“保基本”和“强激励”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推进镇级基本财力保障体系建设,完善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调动镇级自身发展的积极性。

2013年,预算执行虽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在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县域财力总体薄弱;县级财政落实教育、就业、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农村基本补贴等民生保障支出任务重,尤其政策性增支和地方配套过多,对县本级财政资金的要求更高,从而加大了财政运转的压力,财力紧张的矛盾仍然很突出;预算执行和管理还需要加强,改革创新有待于继续深化和完善。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4年预算草案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当前我县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发展的关键阶段,各项任务较重。这给今年的财政工作既带来难得机遇,也带来严峻的挑战。从收入方面看,各种减收的因素仍然较多,其中受企业经营盈利能力减弱影响,相关主体税种收入增长或将放缓,“营改增”扩围等结构性减税政策也进一步影响财政增收;非税收入随着政策调整、部分收费项目取消而继续减少。支出方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继续深化改革、加强和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推进城镇化建设等方面,都需要增加财政投入,收支矛盾非常突出。

2014年财政预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的科学决策和重要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全面落实“稳定增长、促进转型、平衡收支、厉行节约、保障民生”各项政策措施,严格预算管理,依法组织收入,强化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服务改革、经济发展和民生事业;严肃财经纪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强财政管理监督;发挥财政的积极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结合全县2014年地方生产总值预期增长和社会发展目标,建议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支主要指标作如下安排:

财政总收入拟安排193217万元,其中:(1)县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623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9135万元,增长16%;(2)基金预算收入2188万元;(3)上级补助收入预安排122008万元(其中平衡预算69847万元,省提前告知的专项资金52161万元);(4)上年结转结余2670万元(其中基金预算1356万元);5)调入资金121万元。

财政总支出安排193167万元,其中:(1)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80353万元(其中省提前告知的专项支出52161万元);(2)基金预算支出3544万元;(3)上解支出9270万元。

全年预算收支相抵,结余50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的安排建议: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建议

1、工商各税收入及附加收入57524万元。按征收部门划分,地税局征收30064万元(包括税收、教育附加费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收入),比上年实绩增长17%;国税局征收2746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4.5%

2、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73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3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50万元,与上年实绩持平。

4、排污费收入1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万元。

5、国有资源(产)有偿使用收入3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7万元。

6、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减项)600万元。

7、其他收入382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41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建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3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2%。如剔除计生支出科目调整的因素,则比上年预算增长10.08%,增支的原因是提高津贴补贴和落实节日补贴。

2、公共安全支出640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7.95%

3、教育支出7597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3.93%。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及提高津补贴;二是实施义务教育免收杂费规定后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三是中职及普通高中学校助学金、山区教师津贴县级配套增加的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46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0.05%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3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2.67%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51%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33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0.89%,增支原因主要集中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乡镇卫生院经费保障体制补助、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医疗救助等上级补助项目和按政策县级需要配套的支出,以及计生支出科目并入。

8、节能环保支出4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05%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10、农林水事务支出1533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78.32%,主要是增加了省提前告知补助项目的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142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4.41%,原因是上级预安排的专项补助增加。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2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6%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8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1.62%

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42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9.69%

15、住房保障支出109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87%,主要是上级补助减少。

16、其他支出101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8.91%,原因是调整支出科目。

(三)基金预算安排情况建议

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44万元,其中:城镇公用事业附加950万元,地方教育附加113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100万元,文化建设费8万元,上年结转1356万元。按列收列支的原则相应安排支出3544万元。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的基本原则和“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目标要求,预算草案中,对相应支出已作了优先安排并予以落实。一是服务政府职能转变,满足维持全县政权运转需要;二是坚持民生优先。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落实民生实事为主要抓手,切实加大社会领域投入,努力解决好底线民生问题。三是发挥财政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职能作用,统筹安排支出,支持经济发展。

    已经列入预算安排的地方配套情况是:(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564万元,比上年增加142万元;(2)村级基层保障经费147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45万元;(3)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中职、普高学校助学金县级应配套2548元,比上年增加578万元;(4)新增教师山区岗位津贴配套800万元;(5)城乡居民医保4371万元,比上年增加775万元;(6)计划生育农村家庭奖励59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0万元;(7)城乡居民低保配套1345万元;(8)民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困难企业医保、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孤儿及"三无对象"、骨灰堂建设及生态墓园建设补助等1517万元;(9)五保供养配套751万元;(10)企业军转干部补贴408万元;(1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贷款资金应付本息256万元;(12)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改造补助336万元;(13)农房保险补贴36万元。

由于受财力的限制,草案中尚有部分项目的支出仍无法列入安排,共6500万元,主要是:历年社保征收未完成任务市扣款、部分镇级超基数返还及税务征收经费,水利和农田基建项目、农村一事一议等项目县级配套支出。这些项目的支出,在执行过程中,将视增收节支和财力增长的情况再予考虑安排。

 

三、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积极推进财政发展

 

    2014年,全县财政部门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会议决议,坚持创新,全面推进财政改革,依法强化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经济转型与结构调整,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措施,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财力支持和制度保障。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转变收入管理理念,确保财力稳定增长。围绕增收增效,建立健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培育财源,打造发展型财政,提高县域财力水平。突出抓征管关键领域和重点税源,加强收入运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协调解决税收征管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征管效能,确保全县税收稳定增长。依法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完善机制,确保应收尽收。增强聚财意识,树立公共预算收入、社会基金预算收入齐抓统管的理财观念,集中财政资源,壮大财政收入规模,增强财力保障。

(二)转变资金扶持方式,确保民生事业投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保障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突出重点、守住底线”的原则,着力支持解决好基本民生、热点民生和底线民生问题,健全和完善保障民生的财政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基础养老金、残疾人保险等的保障力度,强化社会救助工作。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农村学校建设,推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促进提高医疗卫生事业水平。加强对劳动就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三)转变促进发展方式,确保县域经济领域建设。强化大项目意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资金及国债转贷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利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手段,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扶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和技术挖潜改造,加快产业调整与重点产业发展步伐。加大对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扶持。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完善财政扶持民营经济的机制,增强县域经济发展能力。

(四)转变支农方式,促进农村社会和农业发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利用财政资金补助政策,促进农民共同富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重点支持农田水利、水库除险加固、自然灾害水毁工程修复和农村综合治理、林业生态工程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公益事业。落实强农惠农补助,积极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加大综合扶贫措施的执行力度。落实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提高农业生产安全保障水平。

(五)加强改革创新,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理财有规、用财有效”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理念,围绕“促进转型、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加强财政管理,扎实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推动财政向积极发展型转变。积极推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抓好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按照民生优先的原则,切实保障“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重点支出,保证财政资金合理使用。积极推进镇级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县对镇体制分配、转移支付、资金调度、工作部署与联系等制度,创新财政分配管理方式,加快建立镇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支持镇级政权建设和经济发展。

(六)大力推进依法治财,加强财政执法监督。强化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责任意识,积极推进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会计、政府采购、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执法监督,建立对涉及民生的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制度,促进监督与管理的有机融合。加强重大工程项目财政监督和财务管理,完善财政资金拨付审核办法,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积极配合人大开展财经执法监督与检查,并自觉依法接受人大、审计监督,确保财政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议,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加快饶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