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饶平县新塘镇委关于新塘镇14个村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9-02 22: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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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515日至6月下旬,县委第巡察组对新塘镇饶丰村、外宫村、南村村、西石村、新楼村、东山村、新塘村、下坝村、上南村、南淳村、新寨村、溪美村、乌洋村、顶厝14个村开展了巡察。815日,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向我镇进行了意见反馈。按照党委公开原则和县委巡察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学习贯彻不深不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学习贯彻不深不细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有的村虽然第一议题有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但学习贯彻不够深入透彻,学习流于表面。如南村村2022810日支委会“第一议题”学习仅记录“学习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14个村均没有组织学习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各党(总)支部在召开支委会议时,认真传达学习“第一议题”有关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具体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规定完成时限。二是及时把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党组织有关决策部署材料发送给“两委”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三是各村迅速召开学习会议,组织“两委”干部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并贯彻落实。四各村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贯彻落实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认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二)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主动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推进缓慢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饶丰村、下坝村、东山村等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推进相对滞后,危旧房屋清理拆除仍不彻底,村容村貌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加大“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推进力度组织各村开展了多场次的环境卫生整治,对各村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清理,同时,积极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加强督查指导力度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对“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三是利用乡村振兴第三批和第六批资金推进实施镇域人居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在全镇上下营造“讲卫生、讲文明”的浓厚氛围。

2.关于毁林种茶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村级未能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村级毁林种茶问题的日常巡查和整治。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0年以来全镇因毁林种茶被林业局立案处罚案件共28宗,已全部完成整改。我镇成立新塘镇打击毁林种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要求各行政村相应成立打击毁林种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二是镇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公室多次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部署打击毁林种茶、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森林防火等工作要求各村、各护林员要加强责任区域的巡查监管,及时制止相关违法行为,切实做到监管到位。三是镇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多次到村督导开展毁林种茶专项行动和落实责任区域巡查监管工作;要求及时更新责任区域内林长护林员名单四是开展林长制宣传活动,镇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组织指导各村开展2023年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活动,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爱护古树名木,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3.关于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村级未能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常态化监管巡查力度仍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已严格要求各村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非法养殖牛蛙行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牛蛙养殖巡查,并组织整治清理“回头看”,切实筑牢新塘生态保护屏障。

4.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创卫工作要求存在差距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村级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不够,未能建立健全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已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清三拆三整,共开展人居环境整治20多场次,切实改善人居环境。二是建立健全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保洁员全员上岗,实行全天候动态保洁,组织整治活动,严格标准,精细作业,确保辖区卫生无死角,不断提升保洁质量。三是已督促垃圾转运站适当增加垃圾收集频次,有效对接清运时间,实现垃圾定时定点收集,确保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站点整洁,没有垃圾散落、污水积留、恶臭污染和蚊蝇滋生情况出现。四是已规范管理辖区内公共厕所,落实保洁人员定时清洁,设置醒目导向标志、防蝇、防蚊和除臭设施及毒鼠屋,张贴禁烟标识。

5.关于农村公厕存在“脏、臭、差”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村级未能定期对村内公厕卫生情况开展排查整治,未能压实村级管护主体责任。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求各村落实保洁员制度上墙;二是指导各村引导村民注重农村公厕卫生,并落实好保洁员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三)对“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农村集体“三资”清理进度缓慢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村级推动解决历史遗留“三资”问题措施不多、推进乏力。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一是全面收集整理影响历史遗留“三资”的具体问题,梳理资料,建立相关台账,对各个问题进行细化,加快推进解决村历史遗留“三资”问题,同时明确还款时间。二是加快农村集体“三资”清理速度,督促各村加强驻村领导的沟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两委”班子会议等会议讨论解决历史遗留“三资”问题办法

2.关于自然村集体资产长期监管缺失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西石村、新塘村等村存在自然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均由自然村自主处置,如20221223日西石村第十村民小组与顶厝村民委员会签订协议,自主决定将自然村自留地转让给顶厝村用于道路建设,没有经西石村行政村审核同意,没有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镇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向各村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村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二是要求各村签订合同前,先通过驻村律师审核后再进行签订。

3.关于村级“三资”交易未严格按规定上镇“三资”平台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20年以来仅有21宗村级工程项目纳入镇“三资”平台管理,大部分村级工程项目(20万以上)没有上镇“三资”平台,另外耕地、林地、园地、鱼塘等农村集体资源交易均没有按规定上镇“三资”平台。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目前县已更换新平台,由各行政村自行在村级“三资”交易平台操作使用,再由镇进行审批监管。20231012日,县农业农村局到新塘镇组织召开了镇、村三资交易平台培训班,20231031,县农业农村局到新塘镇组织召开镇、村“三资”交易平台工作推进会,指导要求各村后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会,进一步熟悉掌握“三资”交易平台操作有关步骤。二是镇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向各村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的通知》,要求村级工程项目(20万以上)应按规定在“三资”平台进行招投标。自巡察反馈后,截至20231031日,现有顶厝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1宗村级工程项目达到20万元以上,目前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4.关于对农村集体“三资”合同审核把关不到位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村级“三资”合同存在土地四至、承包面积等内容缺失,承包年限超过法律规定期限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镇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已向各村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的通知》,要求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书面签订流转合同。

二、对“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普遍村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日常开展警示教育方式单一,仅是通过开会简单传达。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督促各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培训,要求各村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对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纪律教育学习期间,按照《2023年新塘镇开展教育学习月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多次召开警示教育学习会要求各党支部书记紧扣“学思想 强党性 重实践 建新功”要求,为党员干部上一场专题党课同时组织各党(总)支部书记到县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参观学习活动,督促各村要结合上级制发的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2.关于村级监委会监督乏力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村级监委会对村财务单据审核不到位,如顶厝村、下坝村2020年以来财务单据均只有12名监委成员审核签名;监委会日常监督局限于对村财务支出审核,对村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等情况监督效果甚微,打通村级监督“最后一公里”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定期与村级监委会沟通联络机制,建立《新塘镇各村监委会联络专员名单》镇纪委和各村监委会分别明确一名联络专员,专门负责日常对接及信息联络事务。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力,建立了《新塘镇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协作衔接工作制度》、《新塘镇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挂钩制度》,加大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三是要求各村监委对村财务单据严格落实至少三分之二监委成员审核签名,根据每月监督情况填写《监督情况反馈清单》,及时报送《线索排查登记表》。

(二)对“违规发放误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监委成员领取慰问金、误工补贴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221月以春节慰问村老党员、春节慰问村民代表、春节慰问离任老干部等名目发放饶丰村1名监委成员各类春节慰问金共900元。202111月领取村民代表大会误工补助100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20221月饶丰村违规发放补贴共计900元,以及202111月领取村民代表大会误工补助100元,这两笔违规补贴已于20239月追回并上缴村集体公户

2.关于误工补贴发放金额偏高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乌洋村2021125日发放村委选举经联社成员选举工作误工补贴共计9800元,每人每天发放误工费为350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乌洋村已于202310月份追回高于平均标准的误工补贴并上缴公户同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传达,举一反三,以此为戒。

(三)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务票据使用不规范、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和“白条”入账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14个村均未启用县财政局印发的财务收支报账单,已开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未装订入会计账簿。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我镇已经启用县财政局印发收支账单农村集体经济收款收据严格按照要求订入会计账簿二是针对个别村大额现金支付的情况,召开相关会议,明确大额交易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杜绝大额现金支出情况出现

2.关于库存现金余额大、没有记现金日记账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新楼村20201月库存现金余额为87013.87元,东山村2020年以来没有记现金日记账。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从巡察组反馈情况至今,已经责令东山村补齐2023年度所有现金日记账,接下来完成2020-2022年现金日记账的补充登记,并引以为戒。二是对现金余额较大的村进行批评,由镇经济发展中心监督,按照村财镇管相关财务制度,对每个村进行监督。避免出现现金金额过多的情况,目前新楼村整改情况良好,每月现金余额控制在1000元以下。

3.关于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村普遍存在在建工程没有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完工工程、固定资产采购没有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南淳村202211月采购治安摩托车11800元,没有计入固定资产账。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调整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的科目,严格按照巡察要求,将各村在建工程项目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二是南淳村202211月购入治安巡逻摩托已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4.关于票据审批要素不齐全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下坝村20226月支付下坝烈士亭工程服务费100000元,税票缺失审批人、经手人、证明人签名。西石村20223月转账支付青山茶场复垦耕种购买茶苗费用50280元,仅以银行转账单入账,缺乏收购合同、购买明细等佐证。溪美村20208月付还村委向个人借款30000元,缺乏向个人借款借条、会议记录等佐证材料。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已经补齐票据审要素,加强监管落实,健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票据审要素、借款审批程序、规范借款借条、会议记录等佐证材料对各村票据进行审批。

5.关于存在坐收坐支、先支付后过会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乌洋村20211月现金收取各村民小组2017年至2020年度卫生费共计182530元,收取的现金收入直接用于村日常支出,没有及时存入公户。东山村202189日支付临时安置点费用15870元,2021828日才召开党员大会审议。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已经要求各村加强资金管理学习,召开两委会议,讨论学习提高现金管理意识,严格执行村级财务制度规定,履行先过会后支付的程序,并及时将收取的现金存入公户。

(四)对“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村向个人借款审批程序不规范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东山村202012月向个人借款7100元、新塘村20213月向个人借款15000元,均以村自制现金收入凭证入账,没有按照村级财务制度规定履行借款审批手续,也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度起,14个村没有存在村向个人借款的欠款情况。二是各村提取备用金都需要填写由县财政局制作的相关单据,并由镇经济发展中心盖章同意方可到银行提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个人借款垫付村财账目,需严格按照村级财务制度规定,完善所有审批手续。

2.关于收取的医保款未直接存入公户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如顶厝村202211月收取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款2单共10万元,均是将收取的医保款先存入村“两委”干部的个人账户,再从个人账户转入村公户。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目前大多数行政村已经开通公户微信收款功能,方便每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缴收款业务,有效避免账目经第三人之手再存入村公户的现象,接下来将继续督促各村使用村公户微信收款功能。

3.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20年以来,14个村均没有按照《饶平县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社区)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建立经费开支台账;超范围、超标准使用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目前已经建立村经费台账,按照相关规定对专项经费进行独立核算,举一反三,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镇经济发展中心已于202310月份将村办公经费与党群服务经费独立核算台账表下发至各村财务人员,要求各村做好独立核算,做好台账。

(五)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资料不齐全、程序倒置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南淳村20207月支付“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程款80000元,欠缺施工合同。上南村202131日签订生活用水水源建设工程项目合同,2021325日才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已指导并要求各村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程序,坚持先讨论通过,后签订合同程序,确保项目实施程序规范。

2.关于合同法律依据没有及时更新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21年之后仍然存在个别工程合同没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仍然根据202111日已废止的《合同法》签订。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已督促各村召开两委干部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内容,确保接下来每项合同都符合新法律法规。

3.于支付工程款欠付款令问

有关具体情况:新寨村202212月支付村集体经济茶厂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款55000元,欠监理方开具的付款令。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经查询核实,当时有签订工程款支付报审表,但没有及时归档,镇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公室已指导并要求各村今后要加强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及时对各项工程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三、对“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的整改

(一)对“基层民主建设仍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东山村20218月支付临时安置点费用15870元,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乌洋村20211128日的“两委”会代替支委会讨论决定18707.64元的村下栏沟接水工程项目。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督促各村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将工程相关内容及其他重要内容记入会议记录。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村两委干部已加强《关于在村及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通知》和中共新塘镇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学习,深入掌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业务知识。三是严格按照“支委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代表大会决议,会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等程序执行,规范会议记录和内容公开。

2.于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村级会议记录出现支委会、“两委”会预留空白页,“两委”会或“两委”扩大会没有村委主任、监委主任签名,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合并记录,支委会和“两委”会合并记录。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已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党组织会议记录的通知》,对“三会一课”的记录员进行培训,对记录流程、记录要求进行指导,同时印发“三会一课”记录范例,指导村级党组织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

3.关于“三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村级普遍存在“三务”公开不规范,公布栏上党务、村务相关内容缺失,仅对每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且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目前各村已落实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制度,每月行政村做好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工作,公开内容由镇经济发展中心审核通过。二是已印发《关于规范村级各类组织规章制度的通知》,对村务公开内容进行说明,梳理新塘镇村党务村务公开指导参考目录,组织开展规范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培训会,明确“三务”公开的内容要求,促进村级及时、全面落实“三务”公开制度

(二)对“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部分村级党支部书记未能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支委会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未能将党建与主责主业工作同谋划、同部署。2020年以来,饶丰村、南村村、上南村、溪美村各只发展1名入党积极分子。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已梳理《新塘镇村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指导村级党组织书记明确抓党建工作责任和抓手,进一步压实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二是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持续壮大党员队伍,认真推进年度发展党员工作任务,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发展党员的工作的通知》,要求村级落实支委包干职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优化党员干部队伍、强化备案管理,从严把关人选资格条件

(三)对“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于党员大会参会率低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乌洋村党员数有76名,2022325日组织生活会只有27人参会,参会率没有过半。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已印发《关于开展全镇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对农村党员党组织关系应转未转情况进行排查,对符合转出条件的党员要求及时转出。同时,印发《“三会一课”制度工作流程》,进一步指导村明确“三会一课”党员参会率要求。

2.于组织生活会召开不够规范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村级组织生活会普遍存在与会人员没有逐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不够深刻,记录不够详实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印发《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及党员评星定级工作指引》,对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会议召开流程、会后工作等进行详细指导,进一步促进村级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

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部分村发展党员材料存在预备党员入党宣誓材料缺失、公示材料缺失、前后记录不一致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制作规范发展党员工作PPT,通过镇级党校,对村级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对巡察反馈的各村党员档案材料中存在的易错、不规范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培训,提高村级发展党员规范化水平。

4.关于基层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全镇农村党员515人,其中50岁及以上年龄占比57.48%,高中及以下学历占比79.81%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综合考虑年龄、文化水平、结构类别,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持续壮大党员队伍同时,积极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工作,对符合条件入党申请人,及时指导村级党组织培养为积极分子,报镇党委备案,努力解决基层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