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生育!广东7月1日开始实施!

2024-07-08 16:1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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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规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效能。

  1.缩短办理时限。将生育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生育津贴拨付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2.推进经办服务提质增效。经办机构提供生育保险服务,负责生育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并免费向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核对医疗保险缴费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记录、生育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来源:潮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