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健康快乐系数不仅是家庭幸福指数的重要值,亦是饶平县委、县政府最大的牵挂。不幸患上尿毒症的朋友们,请不要灰心害怕,在你们的身后一直有我们在守护。
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办好“困难群体就医保障”这一民生实事,饶平县委、县政府决定自2022年起对饶平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治疗费用全免或减免个人自费部分50%。
(一)具体保障对象及标准:
1.我县登记在册的五保、低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需进行血液透析的尿毒症患者,在医疗机构治疗所产生的费用,除医保及其他救助补助政策外,个人自负部分费用全部由财政兜底保障。
2.具有饶平县户籍且非上述对象需进行血液透析的尿毒症患者,在医疗机构治疗尿毒症所产生的费用,除医保报销外,个人自负部分费用由财政承担50%。
(二)具体减免方式:
1.在县内公立医疗机构就医的五保、低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需进行血液透析的尿毒症患者,由患者向医疗机构递交五保、低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证明,经核实后,患者治疗费用个人自负部分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后跟县财政局结算。
2.对在县内公立医疗机构就医且非上述对象需进行血液透析的尿毒症患者,或在县内私立医疗机构、县外医疗机构就医需进行血液透析的尿毒症患者,由患者于次年1月向县民政局提出困难补助申请,经核实后按民政困难补助渠道进行补助。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饶平县卫生健康局:2602087;饶平县民政局:780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