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7 15: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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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饶平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不断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做到阳光政务、透明政务。

  (一)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动态调整和落实,做好政府网站相关专栏的更新工作,切实将主动公开目录列明的公开事项公开到位,2022年共公开政务信息82条,重点公开了住建领域的项目进展、保障房信息、商品房预售许可公示、各类公告通知等内容。强化法治思维、服务思维,始终保持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受理并妥善答复公民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答复时限的合法性、答复形式的规范性和答复内容的准确性,2022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按时编制发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围绕服务中心加快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案件办理结果,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持续加强政策文件发布解读,发布《广东重点保障6类农村困难群体住房安全 明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询价规则(试行)>的通知》《潮州市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安全用气指引(试行)》等政策文件,加大对相关工作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及时更新《饶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广东省政府性基金》信息,确保群众信息同步性。

  (三)推动重大政策解读提质增效,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严格落实《潮州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三同步”工作机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进一步提升解读材料质量,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执行标准、办事指引及注意事项等,精准传递政策意图。多次公示租赁补贴发放人员名单、行政处罚听证、企业项目信息会等相关信息,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信息知晓率和到达率。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住房、人居环境建设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投诉333宗,办结222宗。切实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2022年按照规定时限做好留言答复7条。

  (四)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守好网络意识形态阵地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守好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确保本系统网络安全。持续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工作,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如发布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资料,确保安全教育宣传到位。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对发布的内容实行发布人、发布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三级审查把关,并由人秘股对发布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后发布,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利益和荣誉等信息的做到坚决不上网。撤销县保障性住房项目栏目,设置保障性安居工程栏目,并及时公示相关信息,确保栏目设置合理规范。做好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的信息公开,2022年公开了局及局下属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局及局下属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五)坚持全县一盘棋,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优化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是通报整改,督促年度重点任务落实。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参加县政数局开设的政务公开培训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专业素质。主动公开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明确本系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责任主体并按时报送县政府办,切实做好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在信息公开内容方面有待于进一步丰富;二是在信息公开的时效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人员问题,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全局性工作,需要加强人员的配备。为此我们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省、市、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等相关文件,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信息质量。进一步梳理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政务公开各项规章,促使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断壮大队伍人员力量,加强对信息公开队伍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