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3-01-16 11:4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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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现编制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以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饶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饶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饶平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1.深化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1)依托政府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我局部门文件栏目规范建设,对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政策解读进行分类展示。

(2)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做好信息更新工作。

  2.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结合权责清单以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切实将主动公开目录列明的公开事项公开到位。

  3.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程度

(1)规范使用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办理,实现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实效。

(2)结合本局职能职责,收集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发现的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府信息,以适当方式予以主动公开。

  4.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粤办函〔2021〕310号文要求,编制发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有关信息,唱响抗疫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全县上下众志成城、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持。

  2.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发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相关行政行为相关信息共13条,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优化营商环境。

(三)推动重大政策解读提质增效,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1.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大重大政策解读力度

  按照《潮州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和政策解读工作新要求,我局不断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进一步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方法。今年以来,我局采取“现场宣讲+视频会议”方式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宣贯培训讲座,既系统全面又突出重点,既有理论指导性,又有现实针对性,进一步提高培训人员对行政执法工作中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知晓度。

  2.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2022年,我局积极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将其作为依法行政、回应社会关切和服务人民的重要体现,全年共办理建议、提案18件(会办+主办),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代表委员对我局的答复满意率100%。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依托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城管投诉热线、门户网站等,2022年共受理群众投诉、反映、举报事项共270件。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释法说理、情绪疏导、关怀帮扶等方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平和解决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让群众理解、接受和认同。  

(四)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频道)与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频道)与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工作,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频道)与政务新媒体未出现网络安全问题。

  2.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频道)与政务新媒体日常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2022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频道)与政务新媒体没有出现因公开不当引而引发的舆情风险。

(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1)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专题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机制、加强内容建设。

(2)局主要负责同志听取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制定饶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一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股室和时限要求,工作要点落实。

(3)定期排查整改,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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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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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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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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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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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效果上有待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较弱。

  经自查,我局认真开展了整改。2023年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保障,进一步针对疑难问题,不断完善协调会商机制、横向交流机制、请示汇报机制和法制审核机制等,逐步破解依申请公开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避免因依申请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二是进一步注重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便于公众查询。三是积极开展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研讨交流和经验总结,加强与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的联系,注重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饶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