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1 16:43
来源:黄冈镇人民政府
【浏览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黄冈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饶平县黄冈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黄冈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黄冈镇沿河北路5号(镇政府大院);邮编:515700;电话:0768-8889783;传真:0768-8887306;E-mail:hg8882343@163.com。

    一、总体情况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20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推进信息公开。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并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专岗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对接上级有关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层层分解任务,全面落实重点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中心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水平。

    二是规范程序,畅通受理渠道。加强档案室配套完善,及时整理编排相关文件材料,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的查阅场所。在维护完善信息公开栏、电子滚动屏幕等信息公开基础载体的同时,大力推进和完善网上公开,定期通过县政府公众网发布政府有关公告公示,及时将镇委镇政府的动态更新至县政府信息网,确保各类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拓宽了受众服务范围。与此同时,进一步畅通窗口工作受理渠道,扎实推进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简化出生登记、城乡居保和城乡医保申报、市外非定点医院住院转移申请等基层服务办事流程。

    三是提高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政务相关信息的公开范围、内容、形式及制度等方面内容。结合群众较为关注的基层政策、人事任免、财务等政务公开信息,着力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提高信息公开的力度和群众满意度。同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在确保不涉密的基础上坚持做到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另外,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和资料归档管理,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对《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宣传学习,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和熟悉有关政策措施和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具体内容,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宣传栏、政府网站、学习交流会等方式积极转发、张贴宣传上级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信息,根据群众提出问题认真给予答疑解释,多方面、多角度、多渠道地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地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

    五是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到位。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坚持定时就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针对一年来公开内容、效果、群众满意度、反馈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发现的存在问题,加强督促整改,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较好地提高了信息公开的工作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1

1516.19477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32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离《条例》、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如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不够全面等等,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继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信息发布协调沟通机制、保密审查、监督考核、培训宣传、责任追究和情况通报等制度,配套完善社会评议、听证会和优质服务承诺办理制度,稳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切实将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信息发布,确保网站上的镇政府信息权威、准确、及时,真正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积极探索建立网上办事大厅,逐步建立实现 “一站式、一体化”、“人性化、个性化、专业化”网上办公。深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的“桥梁”作用,认真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探索建立网上依申请公开办法、意见处理反馈办法,大力推行网上监督、网上评议等,扩大公民参政议政的范围。

    (三)拓展充实公开内容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民生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重点内容,按照利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办事和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积极采取措施,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镇基层公共服务中心和综合档案室的职能作用,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四)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

    继续组织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指导思想、主要制度和精神实质,认真领会条例规定具体内容及其基本精神。充分发挥网站、公开栏的作用,广泛宣传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公众真正了解、支持和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为公众正确行使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培训、自学以及加强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