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15 17:3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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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的有关要求,现将东山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东山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按照群众实际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方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扎实完成好本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由镇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一名专职和一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全镇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保障有力。

     (二)严格落实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三)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和广播电视等方式,多渠道多方面将本镇相关政府信息及时的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

28.71611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我镇辖区内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认识有待提高;二是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质量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1、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为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监督。

    2、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对各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