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15 16:5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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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县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动接受上级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政府作风的重要举措抓落实,促进服务型、法治型、高效型政府机关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0

 10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1653046.1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还存在一些不足,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还不够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速度不均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仍需要进一步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相关人员负责信息工作,使政府信息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机制,协同机制,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使信息公开各方面各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要从制作、保存本单位信息的源头抓起,及时对本级存储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做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主动公开的信息也应按可作为依申请公开及不公开的信息,做好分类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切实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