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综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21 15:4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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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综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有序。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局领导的分工调整,明确分管领导,指定局政策法规股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的整理发布,并设立AB岗,为工作落实提供人员保障。继续落实“分管领导把关,局‘一把手’审批”的审核制度。

二是丰富公开形式。今年来,我局除在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开外,继续依托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等形式积极加强工作解读、开展政民互动,同时,利用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微信有奖竞答活动及时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更新城管执法动态。

三是及时进行公开。严格按照每批次更新间隔不超过14天的规定,及时做好网页更新和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台账整理,通过编号、分类、备注更新日期等方式做好记录,以备定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我局党、政事务信息公开的知晓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3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6

20202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还不够深入和彻底,一些应公开的内容未能立即予以公开,提高信息传送效率还需我们进一步努力。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宽,需要我们探索新的路子,让城综局信息面向更多的受众,方便其获取所需信息,同时提高信息的利用率。

2019年,我局将按照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在不断拓展城综局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三是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现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更方便、及时地获取丰富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