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2-27 09:3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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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饶平县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县财政局201811日至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财政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25号,邮编:515700,电话:0768—8860081)。

 

一、概述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突出公开重点,保障人民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是完善机制,加强领导。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指定由财政信息中心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审批,财政信息中心负责维护管理县政府网站涉及我局的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网站相关栏目的信息收集、信息公开、信息更新等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我们讲求实效,根据财政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我局按照《条例》、新《预算法》等有关规定,落实贯彻好县政府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要求,积极做好财政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们在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在公开形式上,我们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的原则进行,通过饶平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三是严格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粤府办〔2008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通知》(粤密局〔201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保密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要求,切实加大对外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力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建立向上报送信息和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形成了由专人负责实施、分管局长审查、层层把关的负责工作机制。做到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严格保密审查程序,至今未发生过擅自公开上级机关制发公文或违规公开政务信息等情况,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63条,超计划完成我局作为二级责任单位每周上传信息不少于1条的任务。我局在财政月报栏中,按月公开饶平县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表。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中,公开关于印发《饶平县扶贫开发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下达2018年扶贫监控资金指标文等。在财政预决算中,公开饶平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7年潮州饶平县政府决算公开。在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中,公开财政局及下属单位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同时通知要求县各单位按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本局无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本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本局无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局将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学习国家、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及政策文件。二是夯实基础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及时更新栏目内容,让人民群众第一时间了解到自己想知道的内容。特别是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三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饶平县财政局

                                        201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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