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头山炮台遗址位于饶平县柘林镇下岱村东面旗头山山峰上,始建于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坐西北向东南,朝向东南大海。营寨墙高约4米,厚2米,由灰沙混合筑成,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正座分成三格,前格是炮位,设炮台8座,整座炮台宽24米,长40米,大部分破损,中格是大厅,为厨房食厅连接正座的北面,后格是营房,设营房26间,驻兵62人。该遗址基本结构尚在,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1988年10月被饶平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