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在路上捡了个女孩,因为她可怜,自己也没有女孩,就一直养在身边。至今一直还没有户口,现在想跟随我入户,可以吗?

2023-06-19 11:1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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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很多年前,在路上捡了个女,因为她可怜,自己也没有女孩,就一直养在身边。至今一直还没有户口,现在想跟随我入户,可以吗?

答: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建议您发现弃婴后应及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如有意愿收养,请按《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向民政部门申办收养手续。

对因不符合收养规定,不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或事实收养公证的无户口人员,公安机关户政部门为便利小孩就学、就医,可在履行DNA信息比对、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等程序后,为其办理户口登记,将其户口登记在社会福利机构集体户或社区公共集体户。

为切实保护小孩的合法权益,请您配合公安机关准备落户资料为小孩办理户口登记,尽快解决小孩的无户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