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自然资房地告[2024]512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根据《饶平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或乡镇政府。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相关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饶平县黄冈镇西区6号路东侧中段(自然资源局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 :0768-7801523
附件:
索引号: | 11445122MB2C96035A/2024-0061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饶平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30 |
名称: | 饶平县自然资源局公告 | ||
文号: | 饶自然资房地告[2024]512号 | 发布日期: | 2024-09-30 |
主题词: |
饶自然资房地告[2024]512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根据《饶平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或乡镇政府。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相关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饶平县黄冈镇西区6号路东侧中段(自然资源局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 :0768-780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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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饶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780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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