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樟溪镇关于宁莞高速公路粤闽界至潮州
古巷段预留通行净空及过水断面意见函的复函
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贵单位《关于征求宁(波)(东)莞高速公路粤闽界至潮州古巷段预留通行净空及过水断面的意见函(樟溪镇)》(粤公院[2014]159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该文件附件“高速公路与地方构造物交叉预留通行净空、过水断面一览表(樟溪镇)”提供的预留通道净空及过水断面方案,
二、乡道Y486西土线上跨方案,要求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置,其它需要迁改的乡村公路,应以不低于原有的标准予以恢复。
三、高速公路经过山斗村路段的路面排水、排污应该特殊设置,不能污染该村饮用水取水区域。
四、高速公路线路经过靠近青岚村的面前岭、石蛤、木堂、秀才堂、下埔、斋堂等自然村,应设置声屏障。
五、我镇虽基本同意上述文件提供的过水断面方案,但今后项目施工,可能会引起我镇地方水系发生改变,导致与现在的设计预期不符等情况,造成排水不畅等问题。若发生类似情况,则应根据现场实际,调整、增设一些必要的排水设施,以确保我镇群众正常生产和生活需要。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建设方负责。
此复
附件:1、高速公路与地方构造物交叉预留通行净空、过水断面一览表(樟溪镇安溪村)
2、高速公路与地方构造物交叉预留通行净空、过水断面一览表(樟溪镇高蔡林场)
3、高速公路与地方构造物交叉预留通行净空、过水断面一览表(樟溪镇径北村)
4、高速公路与地方构造物交叉预留通行净空、过水断面一览表(樟溪镇青岚村)
樟溪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