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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饶平县樟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GH-zczxz-zfwj--2014-0112 分类:
发布机构: 饶平县樟溪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4-05-22
名称: 饶平县樟溪镇关于宁莞高速公路粤闽界至潮州古巷段预留通行净空及过水断面意见函的复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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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樟溪镇关于宁莞高速公路粤闽界至潮州古巷段预留通行净空及过水断面意见函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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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樟溪镇关于宁莞高速公路粤闽界至潮州

古巷段预留通行净空及过水断面意见函的复函

 

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贵单位《关于征求宁(波)(东)莞高速公路粤闽界至潮州古巷段预留通行净空及过水断面的意见函(樟溪镇)》(粤公院[2014]159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该文件附件“高速公路与地方构造物交叉预留通行净空、过水断面一览表(樟溪镇)”提供的预留通道净空及过水断面方案,2014522,在饶平县交通运输局有关人员的陪同下,贵院代表到我镇召开由镇有关领导和线路经过相关行政村代表参加的会议。会议由贵院设计代表对宁莞高速公路樟溪镇路段与地方构造物进行交叉预留通行净空、过水断面的设计设置情况进行现场介绍和个别现场踏勘。我镇有关领导和线路经过相关行政村代表根据实际生产、生活及交通等各方面实际,当场提出一些切合实际的修改意见(详见附件)。

二、乡道Y486西土线上跨方案,要求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置,其它需要迁改的乡村公路,应以不低于原有的标准予以恢复。

三、高速公路经过山斗村路段的路面排水、排污应该特殊设置,不能污染该村饮用水取水区域。

四、高速公路线路经过靠近青岚村的面前岭、石蛤、木堂、秀才堂、下埔、斋堂等自然村,应设置声屏障。

    五、我镇虽基本同意上述文件提供的过水断面方案,但今后项目施工,可能会引起我镇地方水系发生改变,导致与现在的设计预期不符等情况,造成排水不畅等问题。若发生类似情况,则应根据现场实际,调整、增设一些必要的排水设施,以确保我镇群众正常生产和生活需要。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建设方负责。

此复

 

附件:1、高速公路与地方构造物交叉预留通行净空、过水断面一览表(樟溪镇安溪村)

2、高速公路与地方构造物交叉预留通行净空、过水断面一览表(樟溪镇高蔡林场)

3、高速公路与地方构造物交叉预留通行净空、过水断面一览表(樟溪镇径北村)

4、高速公路与地方构造物交叉预留通行净空、过水断面一览表(樟溪镇青岚村)

 

 

 

                                             樟溪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