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意见》(粤农[2011]214号)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广东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1]4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樟溪镇2012年度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为樟溪镇乌溪村的村内道路和村内卫生环境建设、路灯照明、建设引水渠及农田提水站。
我镇成立了樟溪镇2012年度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领导小组。根据乌溪村上报的项目方案内容、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村民代表签字记录等有关内容,镇政府组织实地考察建设项目情况、会议召开情况和表决结果的真实性,了解村民意愿,重点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指定项目方案是否履行村民民主议事程序、筹资筹劳的数量是否在本省规定的限额标准内、涉及财政奖补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筹资筹劳财政奖补立项范围以及项目方案是否科学可行等进行初审。经过镇验收领导小组的初审,该项目符合以上要求,同意申报。
附:樟溪镇2012年度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领导小组
樟溪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七月十日
附件:
樟溪镇2012年度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陈裕平(镇长)
副组长:庄文彬(党委委员) 张少斌(党委委员)
成 员:余海平(农办主任) 陈瑞平(财政所)
陈海之(国土、村建办) 陈林盛(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