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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饶平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122MB2C9593XG/2025-00012 分类:
发布机构: 饶平县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4-01
名称: 事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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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

发布日期:2025-04-01  浏览次数:-

根据市的通知精神,自2025年4月1日起,我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待遇有所调整,具体为:

单次报销限额从原来的100元调整为50元,每年限额600元不变。

注意: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不在本次调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