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新圩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0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新圩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康远松分别向新圩镇党委书记杨岳森和领导班子反馈了情况。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镇荣、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挂钩新圩镇县领导余德顺出席反馈会并讲话,杨岳森主持反馈会并作表态发言。
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8月中旬,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新圩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对村)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巡察监督。巡察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抽查核实的方式,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杨镇荣传达了县委主要领导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落实巡察整改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新圩镇领导班子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和把握自身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安排,在履职尽责中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夯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落实。新圩镇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组织研究和制定整改方案清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把巡察整改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在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下功夫,督促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三是严格整改要求,深化标本兼治。要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和《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要求》全面整改,着力解决体制机制存在的不足和弊端,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一并推进,确保取得标本兼治效果。
康远松指出,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1.学习教育不够透彻,结合实际抓工作实效不强。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方式单一,与镇工作实际联系不够紧密,没能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实践的动力。部分党员对应知应会基本常识掌握不够全面等问题,在打通学习教育“最后一公里”还有差距。2.党委聚焦主责主业意识不强。对自身职责定位认识不足,个别镇班子成员工作人浮于事、担当精神不够,在落实上级和镇党委布置安排的部分中心工作统筹推进不力。3.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有力。一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主动担当精神不强。污染防治档案整理不规范,部分村级材料缺失,打击非法牛蛙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力度不够,高压态势有所减弱,出现死灰复燃情况。镇容镇貌存在“脏、乱、差”问题。二是村级“三资”清理推进缓慢。督促指导力度不足,镇相关业务部门担当精神不够,存在畏难情绪。三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不足。存在作风不实、搪塞应付,研判会流于形式,摸排线索主动性不强。四是“两违”整治工作不到位。土地巡查率均未达标,“两违”上报少,“两违”排查监管不到位,设施农用地备案工作落实不到位。五是落实县审计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不彻底。前期县审计局对新圩镇审计发现并要求整改的一些存在问题至本轮巡察进驻期间仍然存在。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一是重视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未做到专题学习部署。二是阵地管理建设不到位。存在理论阵地建设力度较小、文化阵地建设不完善等问题。三是制度建设不健全。未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定期召开意识形态领域研判会。四是对下属党组织督促检查力度不够,次数较少等问题。五是“学习强国”平台推广、学习比较滞后;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一是违规发放津补贴。二是差旅报销制度执行不严。存在缺乏依据报销差旅误餐费。三是公务接待制度形同虚设。陪同人数超标准,接待审批手续不全。2.财务管理较为混乱。一是大额资金支出决策程序不规范。二是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廉政风险。财务结算超起点使用现金,存在“白条入账”情况,支出票据要素不齐全,工程项目款支出欠缺附件材料,会计员代替出纳员办理银行转账业务,“以领代报”列支食堂费用,机关出纳坐收坐支伙食费,库存现金较大且账实不符。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存在的问题。1.主业意识不强,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一是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履行“党要管党”职责欠缺,民主生活会开展不严肃,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个别“僵尸”支部。二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基础性党建工作不到位。党费交纳不规范,个别支部存在党费交纳不足额情况;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外出党员管理教育薄弱,会议记录不规范、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2.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部分会议记录不规范,公示起始时间不准确,纪实材料保存不及时。3.“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一是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二是监督责任缺位,对下属党组织监管不严。指导村级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到位,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力度不够,村级监委会形同虚设,基层党组织监督严重缺位。并对新圩镇党委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切实发挥党的政治引领作用,提升党委的谋事质量;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加强作风建设。要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要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规范津补贴发放,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清退,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制度,切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三是提升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聚焦基层党建短板,选好配强村级组织带头人,更加重视农村党员的发展,强化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要牢牢抓住管党治党责任“牛鼻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监督挺在前面,对村“两委”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要严肃查处、落实问责。要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纪检队伍力量,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杨岳森表示,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新圩镇的反馈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全面客观,针对性和指导性非常强,对新圩镇加强和改进今后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新圩镇党委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他表态,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认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新圩镇将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面认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细化责任分工,正视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统一思想,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这次巡察是对新圩镇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政治体检”和有力促进。新圩镇将根据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迅速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针对问题逐一对照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立行立改。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迅速行动,严格整改,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三是举一反三、相互促进,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巡察发现问题是手段,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才是关键和目的。新圩镇将把落实巡察组整改意见同全面做好今后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在抓好巡察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余德顺对新圩镇提出三点整改要求:一是正确认识对待巡察整改工作。新圩镇党委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要求,全面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二是认真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新圩镇领导班子尤其是杨岳森同志要主动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能够立行立改的要马上整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要明确各阶段的整改措施和时限,并注重标本兼治、从源头健全体制机制。三是把巡察整改融入本职工作。要牢牢把握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贯彻好、落实好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安排;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和勇气,进一步除心魔、斩羁绊,全面营造服务大局、敢于担当、履职尽责的政治生态,让整改成果成为推动管党治党、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
县委第三巡察组、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县纪委监委驻新圩镇纪检组有关同志,新圩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镇中层以上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各村书记、主任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