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饶平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及有关部署,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坚持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科学治理、精准治理相结合,坚持执法与宣传并重,力争实现“一降、一升、一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涉及摩电车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现场查处摩电车辆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摩电逆行、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等5类违法行为同比上升20%以上;不发生摩电驾驶人负同等以上责任或存在摩电超员违法行为的较大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全镇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吉东
常务副组长:庄少瀚
副 组 长:李少湧 郑纳金 林扬裕
成 员:郑天广、林少萍、李鸿鑫、黄大奖、黄之龙、林若山、谢晓鸿、各村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镇综治办,由李少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督导各村各部门开展整治工作,以及后勤保障、资料综合整理、活动安排等。各村、各部门要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三、工作重点
(一)整治重点违法
重点整治摩电车辆无牌无证、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9类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
周末、重要节假日、重大民俗活动日等重点节日,尤其要加强对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等时段的查处力度。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源头管理
1.强化无牌摩托车“断油停修”措施。镇经发办要按照《新塘镇“交通安全整治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全镇各加油站拒绝为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托车提供加油服务。镇执法办要进一步督促摩托车维修商家拒绝为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托车提供维修服务。
2.全面严管机关、企事业单位摩电车辆,发挥公职人员的示范作用。公职人员要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在机关、企事业事业单位设置告示牌,严禁公职人员驾驶假牌套牌、无牌无证的摩电车辆,禁止违法摩托车驶入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场所,要求摩电车辆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超员超载,党员干部及其亲属带头办理摩电车辆登记上牌;要协调学校、公园等人员密集区域管理部门,对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摩电车辆进行劝导,拒绝停放。
3.加强基层管理队伍建设。要建立镇干部包村包农村公路、由村委会干部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的责任机制,充分利用“两员两站”力量,加强对农村摩托车无牌无证、无证驾驶,摩电车辆驾乘人员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地区摩电车辆行驶秩序;要全面落实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职责,在镇政府牵头下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区域整治行动。
(二)建立摩电管理台账
各村要全面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工作,摸清辖区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驾驶人底数,督促限时登记注册,申领驾驶证,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建立健全源头管理工作台账,实施有效的户籍化管理。
(三)从严整治交通秩序
1.开展“大收缴”行动。2021年9月底前,各村要提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向社会发布相关公告,督促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行清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非法改装拼装、报废的摩电车辆。2021年11月份起,由镇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每月联合开展一次“大收缴”统一行动,对辖区内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非法改装拼装、报废的摩电车辆进行清查整治,在全社会形成严管严查氛围。
2.严查摩电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镇政府每周牵头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不少于1次。镇政府、派出所要研判分析辖区乱点、事故多发点交通形势,结合墟镇集市、民俗活动,组织交警、派出所重点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9类违法行为,营造严打严惩氛围。
3.严把农村地区“出村口”。要充分发挥村委会源头预防作用,村干部以及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要加强对本村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证、酒后驾驶等涉摩涉电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和纠正,严把“出村口”,确保涉摩涉电交通违法不出村。
4.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在全镇主要中小学周边道路开展摩电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大力整治接送学生车辆乱停乱放、驾乘人员无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无证驾驶、超员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在校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将相关情况抄告教育部门和所属学校并通知监护人;加强打击二、三轮摩托车非营运、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
5.强化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工作。公安、应急等部门要严格落实亡人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对涉摩电的亡人交通事故要追溯村一级是否严格执行摩电管理工作、加油站是否严格落实无牌无证摩托车“断油”要求、摩电销售商家是否严格执行“带牌销售”制度和具备相关销售资格等情况,并将调查结果一律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主题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进行主题宣传教育。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教育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信息和交警温馨提示、警示,围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主题标语普及交通安全基础知识;同时统一制作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海报和宣传横幅,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的方式,强化线上线下同步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摒弃交通陋习,倡导文明交通行为。
2.加强农村宣传教育。以重大民俗活动、重要节假日为重要时段,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作用,在每个街道及行政村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活动,重点宣传“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向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宣传停止加油服务的相关规定,以及注册登记、上牌的方式和途径,确保宣传活动深入各村,引导群众及时注册上牌和考取驾驶证。
3.加强学校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学校老师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以“小手拉大手”提升学生与家长遵守交通法规主动性;以“告别陋习,文明出行”为主题,充分发挥宣传单、班会、家长会、讲座的优势,对学生和学生家长开展针对性强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家长接送学生有序停放车辆并佩戴安全头盔,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针对部分学校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或未满法定年龄驾驶电动车上下学多发的学校,以典型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例进行主题宣传教育,引导学生采取安全交通方式上下学。
4.加强企业宣传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对员工人数较多的企业开展摩电车辆9类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1年9月30日前)。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多形式、全覆盖面向群众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教育。同时,明确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做好摩电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措施,开展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严查严处各类涉摩电违法行为,推动摩电车辆上牌登记注册,按规载人、驾乘佩戴头盔、遵守法律,全面压降涉摩电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7月1日)。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对存在问题及时查摆,巩固治理成果。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常态化的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摩电车辆管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部门、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强化领导职责,严格落实倒查机制,将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抓好落实,制定整治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倒逼各项整改事项落实,推动实现“一降、一升、一个不发生”、“四率”不低于90%的工作目标。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各部门、各村要主动担当、勇于作为,加强协作,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协同作战的整治合力。
(三)规范执法,树立形象。要严格规范执法执勤,依法严管严治;执法部门要对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做到快速处置、依法处理,保障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四)加强督查,严格问责。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查纠违法。镇纪委要牵头对整治工作的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对整治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及不履职尽责的要进行通报、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追究该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交通法规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及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并视情节予以曝光,同时安排当事人到路面参加交通劝导工作。
新塘镇人民政府
中共新塘镇委员会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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