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GH-zcrpxxfzrmzf-zfwj/2018-00172 分类:
发布机构: 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5-16
名称: 关于《饶平县新丰镇总体规划(2014-2030年)》局部调整方案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5-1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饶平县新丰镇总体规划(2014-2030年)》局部调整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5-16  浏览次数:-

为制定城镇性质与规模,对镇域空间布局与土地利用、镇区用地布局、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环境保护与绿地系统、防灾和近期建设等逐项作出规划管理提供科学依据,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2014年8月委托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编制《饶平县新丰镇总体规划(2014-203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现由于《现行规划》部分用地性质与项目规划不符,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开展《饶平县新丰镇总体规划(2014-2030年)》局部调整,进一步引导、调整完善新丰镇部分用地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和《潮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规划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调整涉及五处地块,用地面积共17.04公顷。

二、详细内容: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30天(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6月16日)。

四、公示地点: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饶平县人民政府公众网(www.raoping.gov.cn)。

五、意见反馈: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时间内(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6月16日)向我镇反馈(联系人: 赖建国;电话:0768-8623292;邮寄地址:饶平县新丰镇新丰大道128号;邮编:515736)。

附件:《饶平县新丰镇总体规划(2014-2030年)》局部调整方案

 

 

 

 

                          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6日

 

 

 

 

 

 

 

附件:

 

《饶平县新丰镇总体规划(2014-2030年)》局部调整方案

 

一、规划概况

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2014年8月委托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编制《饶平县新丰镇总体规划(2014-203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2017年3月31日经饶平县人民政府批复实施(饶府[2017]6号)。《现行规划》分文本、说明书和图纸三部分,《现行规划》分析了新丰镇的发展优势、劣势,制定城镇发展目标及城镇发展策略,制定城镇性质与规模,对镇域空间布局与土地利用、镇区用地布局、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环境保护与绿地系统、防灾和近期建设等逐项作出规划,为规划期城镇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整原因

《现行规划》实施期间,上级编制了《潮州市饶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7年9月)等规划。由于《现行规划》部分用地性质与项目规划不符,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开展《饶平县新丰镇总体规划(2014-2030年)》局部修改,进一步引导、调整完善部分用地布局,增加镇区教育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提高革命老区教育水平,进一步满足群众对优质学位的需求。

三、规划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

(6)《闽粤经济合作区发展规划(2015-2030年)》(2015年);

(7)《潮州市饶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7年);

(8)《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饶平县新丰镇总体规划(2014-2030年)>》修编有关问题的批复(饶府复[2017]26号)(2017年11月14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潮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四、规划调整方案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五处地块(编号为01-06),用地面积共17.04公顷,调整情况如下:

1、地块01为原新丰茶业中学用地,用地权属于饶平县新丰职业技术学校,位于新丰镇镇区以西仙坑茶场西南侧,用地面积8.03公顷。该用地在《饶平县新丰镇总体规划(2014-2030)》中规划为农用地,现拟调整为教育用地8.03公顷。

地块01在《饶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中为一般农用地,不涉及占地基本农田。用地将在下一轮土地规划修编中纳入建设用地范围。

2、地块02位于新光社区,用地面积6.76公顷,原规划为三类居住用地,现状为陶瓷厂,现拟调整为教育用地,为新丰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发展用地。

地块02在《饶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中为城乡建设用地。

3、地块03为新丰农业公园的配套设施建设用地,位于新丰镇大光村中部,用地面积0.73公顷,该用地在《饶平县新丰镇总体规划(2014-2030)》中为农林用地,现拟调整为商业用地。

地块03在《饶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中为一般农用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用地将在下一轮土地规划修编中纳入建设用地范围。

4、地块04为新建加油站用地,位于新丰至九村路段,用地面积1.07公顷,该用地在《饶平县新丰镇总体规划(2014-2030)》中为二类工业用地,现拟调整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地块04在《饶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中为城乡建设用地。

5、地块05为加油站用地,位于九村镇路段,用地面积0.08公顷,该用地在《饶平县新丰镇总体规划2014-2030)》中为农林用地,现拟调整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地块05在《饶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中为一般农用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用地将在下一轮土地规划修编中纳入建设用地范围。

6、地块06为加油站用地,位于新丰丰柏线路段,用地面积0.37公顷,该用地在《饶平县新丰镇总体规划(2014-2030)》中为二类居住用地,现拟调整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和防护绿地。

地块06在《饶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中为城乡建设用地。

调整前后用地对比情况,调整后建设用地总量增多,增加的用地主要为教育科研用地,少部分为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减少的用地主要为农林用地(非基本农田),少部分为工业用地、居住用地。

五、专家评审会评审意见

根据《城乡规划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2018年5月8日上午,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召开了《饶平具新丰镇总体规划(2014-2030)局部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总规调整》)专家评审会。潮州市及饶平县相关专业专家、县住建局、国土局、交通局、教育局、环保局、经信局、农业局、旅游局等县直有关部门、新丰镇政府和村居有关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新丰镇政府关于《总规调整》的情况介绍和编制单位的成果汇报,并审阅了《总规调整》,经充分讨论和质询,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总规调整》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工作扎实,调整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新丰镇的重视发展教育和生态旅游等实际。规划调整涉范围及用地面积小,对城镇、村居的规划建设、区域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及新丰镇总体发展和环境影响都较小,不影响《饶平县新丰镇总体规划(2014-2030)》的实施。《总规调整》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一致通过该《总规调整》。

六、新丰镇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8年5月14日,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召开了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新丰镇总体规划(2014-2030)局部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