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饶平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审结果公示
为贯彻执行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按照《潮州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结合饶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重点场所卫生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要求,我所严格遵循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资料审查和现
场审核的方式,对我县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和游泳场所等共963家,按照各行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进行打分,并公示评定结果,量化率为100%,A级单位1家,B级单位18家,C级单位944家。详见下表:
饶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