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送来的《饶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C}一、{C}原则同意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结论。
{C}二、{C}根据《报告表》的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单位工程总投资4220.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20.06万元,该工程位于饶平县东柘引黄干渠与324国道复线相交处,中心地理坐标为:(N23°40'54.21",E117°02'50.44"),占地面积为3.54万平方米,本次提标改造主要内容包括:新建二次提升泵、磁混凝沉淀池、紫外线消毒池、辅助用房;另外对加药间更换设备。主要改造工艺设备:潜水排污泵6台、双法兰传力接头6个、中心传动刮泥机2台、乙酸钠溶液储罐1个、反应池搅拌机(T1、T2、T3、T4各2台)、回流污泥泵4台、加药泵4套、折浆搅拌机及紫外线消毒系统等一批。法人代表:吴正君。
{C}三、{C}工程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应按《报告表》指出的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等垃圾应集中收集,按规定处理,不外排,防止施工期各项污染物乱排的情况发生。
{C}(二){C}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1、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较严值。2、大气环境功能区二类区,根据广东省(DB44/27-200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将污染源分为二类控制区;施工期工地扬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3、厂界臭气浓度、硫化氢及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新改扩建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厂界废气排放时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4、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五、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六、工程竣工后,应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自觉接受县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
以上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9月11日
饶平县环境保护局
{C} 报送:饶平县环境监察分局、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