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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饶平县上饶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GH-zcrpxsrzrmzf-tzgg--2016-0047 分类:
发布机构: 饶平县上饶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3-15
名称: 关于上饶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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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饶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03-15  浏览次数:-

  饶上府[2016] 16

 

关于上饶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意见》(粤发〔20149号)和《潮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潮府办〔201522号)精神,切实推进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进程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保持稳定,兼顾发展。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确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依法处置等权利,强化物权登记管理。不得借机违法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地,更不能打乱重分、另起炉灶。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不利于农村健康发展、和谐稳定的纠纷和隐患。

(二)确地为主,分类实施。确权登记颁证必须坚持以确地为主。既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土地承包经营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避免简单化,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思路,对权属清晰的先确权颁证,有争议的先调处后确权,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政策方面一时把握不好、研究不透的,保持现状,留待后期处理,使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群众的检验。)尊重民意,农民主体。确权登记颁证是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归根到底是农民的事情,关键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

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所有工作程序都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得到农民的认可和接受。要以农民群众参与程度、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成果的准绳。各村(居)要把发动农民群众参与摆在重要位置,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和解释说明,做到家喻户晓、释疑解惑。工作中碰到的具体矛盾和问题,要充分依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民主议事、民主协商的办法来解决,各村(居)可以引导、指导,但不能替民作主,更不能篡改民意,粗暴行政。

(四)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行市级指导,县组织实施,镇为责任主体,村(居)为实施主体,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县级负责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与落实,协调县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为确权登记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镇根据具体工作方案,负责指导、支持村(居)开展具体实施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督促督导和考核验收。

(五)依法依规,把握政策。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尊重基层和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合情合理作出具体规定。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三、目标任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二轮土地承包台账、农村土地和户籍资料等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收集资料、制作底图,外业调查、内业处理,张榜公示、签印确认、审核颁证等程序,由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加盖县级人民政府印章后颁发到农户,重点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实现承包地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承包地地块、四至边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四到户。加强和规范档案管理,做好各方面材料的归档利用和验收移交,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整记录,有据可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要确实权,颁铁证,不留后遗症。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真正把农民的土地权利确权固化到农户,做实农村经济的微观基础,让农民吃上定心丸,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法律关系,加强农民承包土地的物权保护,从根本上防止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现象发生。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把土地关系明确,把权益界线划清,有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涉地纠纷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要以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提前谋划做好顶层设计,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乡村治理创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等配套改革工作,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力争在2016年底基本完成全镇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四、工作安排

各村(居)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进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规划,逐步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一)资料收集,底图制作。收集二轮承包台账、户籍、行政区代码以及行政界线、1:2000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基础测绘成果、基本农田范围线、地力登记划分成果、国有用地红线、林权界线、土地调查成果、集体土地确权成果等资料。

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地块、获取电子图斑的基础数据,并添加标注。以图形纹理的形式勾绘农户承包地的权属边界,制作打印工作底图。

(二)摸底及外业调查。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摸底调查,发放并填写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等,收集核实二轮承包农户户籍、二轮承包台账等信息,并逐户签字认可。

由镇、村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承包户主或代理人(代理人进行指界时,应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现场指界后,由调绘人员标注上图,填写承包地块调查表。按照编码规则编码,形成有地类、地块编号、地块面积等信息的草图。

(三)内业处理,张榜公示。对外业调查数据及图件进行检查后,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制作地块分布图(确认图)、农户承包地块空间方位示意图等图件资料及公示结果归户表、登记簿、合同等资料。

集体经济组织在地块分布图(公示图)、公示表上加盖公章,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并对公示现场进行拍照存档。在公示期间,发包方和承包方提出异议的,镇、村工作人员与调查人员应及时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

(四)签印确认,审核颁证。公示无异议的,由发包方、承包方(代表)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和地块分布图(确认图)上签字盖章或按手印确认。

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本组织的确权成果资料连同《土地承包合同》,上报镇政府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农户颁发加盖县级人民政府印章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造册登记。

(五)归档建库,检查验收。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将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资料进行归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县档案馆。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6315-430日)。

1、成立机构。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抽调具体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各村(居)也要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实施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实施。

2、宣传动员。镇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动员会,对登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村(居)也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动员,让每一位农民都了解此次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原则。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

3、开展培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操作规程和技术,明确工作任务。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651-2016530日)。

各村(居)对二轮土地延包台帐、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土地承包相关原始资料档案进行清查整理。一是要摸清土地现状,查清每块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二是要逐户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对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等各方面情况和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提前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初步意见。

(三)清查核实阶段(201661-2016930日)。

1、实施清查。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对农户在承包土地面积、四至等有异议的,组织村(居)人员实地测量,确认农户实际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等。按地宗逐户核查承包合同、经营权证记载情况,彻底查实与实测结果的差别,制作村组土地承包实际情况表。

2、绘制空间位置图。以国土资源部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绘制农户承包地空间位置图,做到位置明确详细、群众认可。

3、建立健全登记簿。对农户承包地块清查、标明空间位置的基础上,入户核查农户土地承包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签字确认,最终确认每一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位置及四至边界等信息,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4、组织颁证。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登记程序,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市政府逐步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6101-1231日)。

对登记工作的检查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总结登记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对验收不合格、任务没有完成的村(居),重新进行登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管站,主要负责组织做好起草相关文件、制定实施方案、拟定操作规程、筹备召开会议、组织宣传培训、具体业务指导等工作;镇财政所要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经费保障工作;镇国土资源所要免费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镇司法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提供法制服务;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业务培训,落实工作经费。对村(居)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确权登记相关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使大家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明确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镇财政列入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人员培训、相关设备的购置等。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阶段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

 

 

 

上饶镇人民政府  

0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  誉(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卢云辉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邱北京  党委委员

    员:邱世良(农业办副主任、经管站长)

詹史光(财政所副所长)

詹益土(司法所长)

张志刚(国土所长)

詹京才(信访办主任)

各村()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管站:

  任:邱世良(农业办副主任、经管站长)

副主任:邱斯源(国土所)

  员:张自治(农业办)、詹爱玲(统计办)、詹小翠(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