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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饶平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122007015854C/2022-00035 分类:
发布机构: 饶平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2-10-26
名称: 车祸无情人有情 法律援助解民忧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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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无情人有情 法律援助解民忧

发布日期:2022-10-26  浏览次数:-

  2022年10月17日下午,受援人杨某的家属将一面写有“法律援助伸援手,真心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送到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感谢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尽职尽责、热情服务,使她丈夫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

  2021年4月17日,杨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四肢瘫痪,先后到多家医院住院治疗,欠下了一大笔债务。杨某是低保户,事故使杨某的家庭雪上加霜,加上医疗费等各项费用与对方协商不成,又无力维权,整个家庭陷入了难以承受的困境。

  2021年8月8日,杨某的家属来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审查有关材料后,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立即开启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并迅速指派广东建升律师事务所刘潮生律师承办该起法律援助案件。

  刘潮生律师接到指派后,马上向受援人杨某家属了解案情,并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伤情鉴定、计算赔偿标准、向法院提起诉讼,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2021年12月31日,经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杨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62万余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保险公司一方不服,提起上诉。县法律援助处和刘潮生律师认真完成二审的应诉答辩工作,切实保障受援人权益。2022年5月23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案件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杨某后续的治疗费和生活经济来源也得到了基本保障,其家属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人民群众的满意就是对工作的最大肯定。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低保户、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援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供更为务实、高效、便捷的服务,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