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四款的规定,我镇决定召开“蔡传福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案(饶钱罚〔2023〕4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姓名
蔡传福
二、案由
蔡传福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案
三、听证时间
2023年11月16日10时00分
四、听证地点
饶平县钱东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五、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
社会公众可在2023年11月15日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六、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佩戴口罩,听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本机关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钱东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