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场、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营造干净、有序、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领导轮值带队对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开展现场督查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潮办通[2015]24号)以及《钱东镇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钱委发[2015]2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镇联席会议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对我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考核范围:全镇各村居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二、考核方式:
1、由镇考核组每月对各村居场进行一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考核及计分标准按市县阶段性评分标准。
2、由镇组织二个考核组,每组8人,并由一名镇主要领导带队,采取现场察看、听汇报、查阅资料并现场评分,考核结束将评分结果排名报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定。
三、考核结果处理:
1、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排名最后三名、且分数低于85分的,对村居场的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给予通报批评。
2、每季度综合进行一次环境卫生量化考核,排名最后三名,且分数低于85分的,对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镇电视台进行曝光,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要求其在镇电视台检讨。
特此通知,希知照执行。
钱东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