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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饶平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122007015977D/2025-00007 分类:
发布机构: 饶平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5-01-23
名称: 如何处理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行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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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行为?

发布日期:2025-01-23  浏览次数:-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