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管理,将其违法行为记录作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依据。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依据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4-04-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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