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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饶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122007015846H/2025-00015 分类:
发布机构: 饶平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5-05-20
名称: 关于饶平县城区部分道路禁止重中型货运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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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饶平县城区部分道路禁止重中型货运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5-22  浏览次数:-
关于饶平县城区部分道路

禁止重中型货运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因国道G228线饶平县东溪大桥改建需要,重、中型货车无法通行。为确保县城中心区生产生活有序开展,科学合理调控县城区道路交通流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饶平县城区道路通行实际,决定对县城区部分道路实施货运车辆禁止通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

黄冈大道、饶平大道、沿河南凤江桥至黄冈大桥路段、沿河北凤江桥至黄冈大桥路段、凤江桥、南门桥、黄冈大桥、新港东路、新港西路、广场东路等路段

二、禁行措施

全天24小时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上述饶平县城区的禁行路段。

三、过境货运车辆绕行路线

汕汾高速、甬莞高速、大潮高速或环城北路→省道S222线上林至浮滨→省道S501(县道X084)浮滨至钱东。

四、不受限行规定车辆

运输鲜活农产品蔬菜等农产品运输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禁限行规定限制。

五、其它通行规定

遇大型活动、道路建设及其它情况需调整交通管理措施时,以公安机关发布的相关通告和执勤民警的指挥为准。

六、本通告自2025年5月21日起实施,违反本通告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饶平县公安局 饶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