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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饶平县浮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122007016398P/2024-00042 分类:
发布机构: 饶平县浮山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8-30
名称: 饶平县浮山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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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浮山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8-30  浏览次数:-

饶平县浮山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饶平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浮山镇进行了巡察,8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浮山镇党委进行了意见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问题的整改

  巡察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在学深悟透和融会贯通上存在差距;二是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四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

  (一)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在学深悟透和融会贯通上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学习走实走深见成效。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不到位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20年1月至2023年2月共召开170场党委会,仅19场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其它部分党委会第一项议题虽然有组织学习,但主要是传达学习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召开“第一议题”学习培训会,围绕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责任和要求等方面内容进行讲解。二是坚持常态化学习,在巡察反馈后,累计召开6次党委会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研究我镇贯彻落实意见。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透彻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21年7月8日党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记录一句带过,领导班子成员没有结合实际工作深入研讨,缺乏学用相结合。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及时查漏补缺,已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党委会,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深入研讨。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准确记录学习主题、形式和研讨过程,确保记录完整。

  3.关于政治理论学习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村级党组织普遍存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学习记录比较简单、与会人员没有结合实际工作深入研讨交流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召开“第一议题”学习培训会,组织全镇19个村(社区)书记集体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并印发学习指引,要求各村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二是压实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书记带头领学,并对学习主题、内容、过程和效果负责,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学传达、贯彻落实。三是加强督查指导。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前后对19个村(社区)全覆盖督导,共检查记录不够规范、学习不够深入等5个问题,均已落实整改。

  (二)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压实主体责任,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精神不力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镇党委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问题,没有定期对全镇公厕开展排查整治,未能压实村一级农村公厕管护主体责任,村级未能建立健全公厕管理长效机制。巡察期间下沉走访发现,村级自建老旧公厕和新建无害化公厕部分存在淤积堵塞、蚊蝇滋生、污渍横流、冲厕设施失修等问题,全镇农村公厕“脏、臭、差”问题突出(巡察期间已要求镇党委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建立管理机制,完善《浮山镇公厕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和《浮山镇农村公厕管护记录表》,要求各村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制度,制度明确村委会是农村公厕管护的责任主体,落实分管乡村振兴线条的“两委”干部负责日常管理维护。二是扎实开展“回头看”。前后开展3轮整改“回头看”,及时清理巡查发现问题,确保干净整洁。

  2.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镇对大陂片、溪门片等偏僻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投入人力物力不够,未能建立健全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部分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危旧房屋清理拆除不够彻底。另外2022年东官村、大坑村、五联村等村依然出现焚烧杂草的现象,2023年汉塘村、下楼村等村依然出现牛蛙养殖“反弹”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健全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制定《浮山镇机关同志包联创卫工作机制》,及时落实大陂片、溪门片14个村制定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展村庄清洁行动25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70吨,出动350人次,投入资金15万元。完善垃圾收集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压实第三方公司清扫转运主体责任,成立考核小组,每月对垃圾清扫、转运情况进行考核。二强力推进“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累计拆除29间危房、42间违章建筑、120处广告牌、177处遮阳棚、2处破旧围挡,清理3处杂草杂物,整治排水沟2处和整理加盖水沟1处。三是常态化开展综合巡查,成立有镇应急、农业、执法组成的巡查队,通过无人机和实地核查的方式,对露天焚烧、牛蛙复养等现象进行定期巡查。

  3.关于违法图斑整改进度滞后镇落实巡查监管整治力度不够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18年至2022年的违法用地整改率在21个镇中排名第20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持续推进土地卫片执法图斑整改工作。截至10月20日,我镇2018年至2022年土地卫片违法图斑已整改面积56.46亩,其中耕地面积30.26亩,整改率34.36%,在全县各镇中排名第9名。

  4.关于使用上级专项资金进度滞后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20年8月县下拨的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地债资金(第二期)浮山村、麻湖村各250万的专项资金,截至巡察期间使用进度为0。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浮山镇浮山村、麻湖村美丽乡村项目已全面完工,现已支出资金合计4594819元,支出率为92%。目前正在积极对接上级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工程验收,争取早日拨付剩余款项。

  (三)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形成共同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强大合力。

  1.关于网络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存在不足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20年以来,镇针对村(社区)党员干部仅开展1次网络意识形态培训会,浮山村、东官村党支部会议均只有1次学习网络意识形态内容。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及时组织学习提升网络舆情应对能力强化网络意识安全,召开全镇网络安全及网络意识形态培训会2次,落实浮山村、东官村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会各2次,共培训140人次;举办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参与500人次,筑牢我镇网络安全防线。

  2.关于宣传阵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对内容过时、破损、褪色的政治类公益广告排查管理仍需加强,如东官村村委会对面显眼处堆放破损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栏”(现场已落实东官村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严格落实宣传阵地管理工作,经过全面排查辖区内的宣传栏、公布栏、宣传画,及时更换内容过时、破损、褪色的政治类公益广告45幅。

  3.关于网评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镇网评员成员人数偏少,网评员缺乏对舆情发展的甄别能力、分析能力,对辖区“自媒体”摸底排查不够全面,网络舆情监测范围不广。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丰富队伍组织结构,新增6名镇网评员。二是召开网评员舆情处置能力提升班,针对如何做好舆情引导、开展舆情处置进行培训。三是压实网评员工作责任加强“自媒体”摸底排查,扩大网络舆情监测范围,共摸查“自媒体”账号粉丝数达到500以上的共有7个。

  (四)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规范“三资”平台管理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交易程序,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水平。

  1.关于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镇至今沿用2018年制定的《浮山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办法(暂行)》,办法对必须进入镇交易中心交易的集体资源仅规定亩数,没有对年承包款、承包期限等内容明确规定,内容规定不够严谨规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经向县农业局咨询,反馈省正在制定指导办法,我镇将在上级文件下发后,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相关规定。

  2.关于农村“三资”清理进度缓慢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截至巡察期间,全镇19村(社区)仍有8个村尚未完成“三资”清理整治工作,村级仍被拖欠租金或承包款共计70.72万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抽调镇农业、纪委、经发等部门人员成立“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驻村律师对拖欠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逐村逐人过关,但由于部分农村集体资产时间跨度长、承包人员更换频繁、产权不明等历史遗留问题,且农户种植青梅、蔬菜收益低而无法及时上缴租金等原因,导致追讨难度较大,进度缓慢,接下来我镇将积极做好追缴工作,同时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户收入,从源头解决问题。

  3.关于农村集体资源交易没有按规定上镇“三资”平台进行管理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20年以来,纳入镇“三资”平台管理的工程项目仅12个,其余耕地、林地、园地、鱼塘等农村集体资源交易均没有按规定上镇“三资”平台进行管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召开镇、村“三资”管理业务人员的培训会,明确要求按照《浮山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规范管理工作方案》规范管理,对于单宗合同林地及“四荒地”面积30亩以上,其他农用地面积5亩以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易;商铺建筑面积100㎡、住房建筑面积200㎡以上的或建筑面积200㎡以上的厂房、仓库、办公楼、市场、员工村等集体物业使用权出租或转租;村集体建设工程,单宗工程30万元以上的交易等项目以及耕地、林地、园地、鱼塘等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必须上“三资”平台。

  4.关于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部分合同存在土地四至、承包面积等内容缺失,承包年限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邀请驻村律师一同对村级承包合同进行审查,规范合同承包年限、承包内容。

  二、对“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问题的整改

  巡察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二是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三是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四是对下属单位财务指导监管不到位;五是对机关食堂、机关后勤物资监管不到位。

  (一)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镇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研究欠缺。2020年以来,党委会没有召开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镇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少,对挂钩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不够;廉政防控机制缺失。镇至今沿用《浮山镇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没有针对相关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制订切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廉政防控机制。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制订《浮山镇202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和责任主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健全责任体系,严格对照《2023年浮山镇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主体责任和党委第一责任人制度,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岗。

  2.关于执纪监督、警示教育力度不够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基层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意识淡薄,违法违纪问题多发。2020年以来,全镇共有19名“两委”干部被上级立案审查并给予党纪处分;日常对村级监委会指导监督力度不足,村级监委会日常监督局限于财务方面,对村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情况等方面监督欠缺。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结合纪律教育月活动开展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活动20场次,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到饶平廉政教育基地、麦贤得英雄事迹陈列馆、浮山镇钟厝岭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筑牢防腐拒腐思想防线。依托镇委党校,组织镇村年轻干部开展法纪专题教育培训,在此基础上,组织机关同志、村(社区)“两委”干部开展纪法知识考试2场次,并落实党员干部撰写纪律教育月心得体会。二是镇纪委联合镇民政部门开展村级监委培训会,组织学习《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权及工作制度等进行讲解,明确监委工作职责和权力,压实监委责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提升监委会履职水平。三是细化督查事项清单,把村级监委履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事项,完善督查闭环管理机制,落实专人跟进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督促村级监委更好履职尽责。

  (二)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完善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推动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1.关于财务系统记账凭证审核人更换不及时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镇财务系统记账凭证审核人仍为前任分管财务领导,没有及时更新为现任领导。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我镇已于2022年9月将记账审核人更换为现任分管财务副镇长罗晓杭,确保分管领导和记账审核人相对应。

  2.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20年12月现金支付文化巡演活动鞋服道具等费用共14100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召开巡察整改暨财务业务培训会,讲解现金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促进镇财务工作规范化,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21年2月购买2台风力灭火机共11386.14元,没有纳入固定资产账管理;另外固定资产登记表部分固定资产名称登记不详细,部分没有注明品牌型号。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第一时间将2台风力灭火机登记入固定资产系统,同步开展自查自纠,对固定资产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4.关于差旅费报销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20年8月、2022年10月各出现1单以“接送领导开会”为由的机关同志差旅报销单,2022年2月1名机关同志的公务出差审批表中出差人签名空缺。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对2022年2月1名机关同志的公务出差审批表中出差人签名空缺,已落实补签名。二是完善差旅报销相关制度,要求镇机关同志规范注明差旅报销事由,完善差旅报销手续,确保票据真实完整合规。

  (三)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合法合规。

  1.关于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浮山镇政府综合楼三楼改造项目工程合同书有约定合同价,但是条款又出现“经双方协商后同意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合同内容前后不一致。2020年浮山大道瓷厂门口至法庭南侧路段人行道改造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欠缺签订日期、发包单位签名盖章。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发挥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优势,强化对合同文本的审核把关,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落实浮山村补齐工程设计合同欠缺要素,补签订日期、发包单位签名盖章。

  2.关于合同法律依据没有及时更新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21年以来,镇大部分工程合同仍然是根据2021年1月1日已废止的《合同法》签订,没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参照上级相关部门印发的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各类合同模板,规范合同条款内容,确保合法依规。二是邀请律师进机关、各村(社区)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内容,提高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3.关于没有按规定提留质保金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浮山镇居民供水管网工程项目2020年8月5日预付工程70000元,11月17日全额付清尾款179095.11元,没有留存质保金。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召开学习培训会,明确工程合同条款严格按饶府办函〔2020〕31号文规定执行:发、承包双方约定质保期及留存3%质保金。

  4.关于提前拨付工程款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20年12月11日拨付红旗村引水渠及文化室项目资金13万元,而红旗村申请拨款时间、监理公司出具监理令时间均为2021年1月25日。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经核实,该项目业主单位为红旗村,镇于2020年12月11日拨付红旗村项目资金,红旗村在2021年1月25日申请拨款,于2021年1月27日付广东惠昌源实业有限公司工程。

  (四)对“对下属单位财务指导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下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

  1.关于镇属嘉美环境综合管理所财务票据缺失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所有财务票据均缺失,2022年1月浮山镇政府拨付给嘉美环境综合管理所10万元工作经费,其中13198元的经费支出缺失支出票据,资金去向不明。迫于巡察震慑力,相关人员在巡察期间退还13198元(该名人员非中共党员,是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派遣工,2022年12月30日离职)。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落实专人负责综合管理所财务工作,明确专人保管财务票据。召开综合管理所学习会,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财经纪律相关知识点。三是加强内控管理,规范操作规程,制定《饶平县浮山镇嘉美环境综合管理所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压实综合管理所负责人监管职责,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2.关于“村财镇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村级财务存在滥发误工补贴、村级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库存现金余额大、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以领代支、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镇召开村级财务专题培训会,加强对“村财镇代管”业务人员和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对财务常见业务问题进行详细讲解,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强化村级财务监管,从严把关,推动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五)对“对机关食堂、机关后勤物资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机关膳食监管小组人员调整没有及时履行相关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严格按制度执行,及时履行相关手续,并调整机关膳食监管小组成员。

  2.关于支付食堂费用附件材料不齐全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20年以来每月食堂费用支付仅以发票、用餐人员明细表、每月菜金汇总表入账,欠缺每日菜金明细表。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制作每日菜金明细表,完善支付食堂费用附件材料。

  3.关于存在坐收坐支伙食费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20年以来机关同志缴交的伙食费(个人负担部分)由机关总务收取后直接支付给食堂。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规范入账方式,明确要求每月机关同志缴纳的伙食费(个人负担部分)由机关总务收取后及时上缴镇政府机关户,杜绝坐收坐支现象。

  4.关于对机关后勤物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镇没有制订后勤物资管理相关制度,现任、前任总务没有履行交接手续,没有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此外日常物资采购均没有登记造册,只有各部门领取物资登记表,物资家底不清,日常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制订《浮山镇机关后勤管理制度》,并制作成牌上墙公告,对物资采购登记造册,并每日对库存物质进行盘点,做到账物相符。二是加强后勤监管,完善交接手续,确保家底清晰。

  三、对“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问题的整改

  巡察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四个意识”树得不够牢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选人用人、干部因私出国(境)、干部档案管理等工作不够规范。三是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四是工作作风不实、敷衍塞责。五是落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仍不彻底。

  (一)对“四个意识”树得不够牢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1.关于部分年轻干部基层经验有待提升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部分镇班子成员年纪较轻,基层工作经验不足,处理基层工作方式方法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举办座谈会组织年轻班子成员同镇内工作经验丰富的导师及班子成员的交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强化为民服务宗旨。二是严格落实“进村入户”工作机制,要求年轻领导干部定期在村情相对复杂、群众普遍反馈问题较多的村(社区)至少走访2次。

  2.关于班子成员主动担当作为、攻坚克难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谈话中了解到部分班子成员推进工作存在畏难情绪,缺乏开拓创新、主动担当、攻坚克难意识,个别班子成员甚至出现工作推诿塞责,得过且过,干部思想作风转变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持续打好“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把“敢担当、善担当”作为衡量工作是否到位的重要标准,并推动“清单式”管理,明确班子成员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20年以来,党委会在讨论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均没有逐人发表意见记录,仅记录“一致同意”,也没有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制定《浮山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实施意见》,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规范会议记录,详实记录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

  (二)对“选人用人、干部因私出国(境)、干部档案管理等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选人用人、干部因私出国(境)、干部档案管理等工作。

  1.关于选任把关不够充分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个别批次党委会议酝酿动议时没有明确拟提拔的具体职位和意向人选,没有就动议初步人选逐人发表意见。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党建办全体干事《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干部人事档案日常工作指引》。二是选派干事到县委巡察办跟班学习,参与“选人用人”专项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

  2.关于考察不够深入细致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个别批次考察谈话时考察组没有与考察对象进行集体面谈;个别考察材料出现雷同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规范谈话的流程和内容,确保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勤廉德绩。二是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要求镇党建办在考察过程中充分征求纪检监察部门、信访部门、用人部门的意见,形成具体详实的考察报告,做到具体对象具体分析。 

  3.关于纪实材料不够规范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个别纪实表填写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的会议时间与实际会议时间不一致。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落实材料双人核对,确保材料准确无误。

  4.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检查中发现2名公务员没有及时到县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备,2020年以后新进公务员直至2023年才到县出入境管理部门补报备,也没有登记台账。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对没有报备的2名公务员进行谈话教育,并对新进人员进行培训告知,确保外出必报。二是建立登记台账,对全镇78名干部均落实登记入册。

  5.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归档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个别人事档案存在欠缺材料、材料没有及时整理归档、散件材料过多等情形。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对现有档案散件进行整理,属组织部管理档案全部移交散件,属镇管档案散件整理造册、归档。二是选派干事到县委组织部档案室参与档案整理工作,提升档案工作水平。

  (三)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升基层组织活力,强化基层堡垒作用。

  有关具体情况:镇党委2020年以来开展的民主生活会存在以意见建议代替相互批评、辣味不足、达不到“红脸出汗”效果等问题。对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指导检查不到位。多数村级开展组织生活会没有逐人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不够深刻,记录不够详实。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村级依然存在党员大会参会率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基层党员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于11月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内部认真进行自我剖析、互相批评,及时研究制定领导班子和个人整改清单,一项一项抓紧落实,并进行集中整改。二是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结合镇委党校培训计划,加强业务指导,要求村“两委”班子带头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度自我批评;制定会议记录参考模板,落实镇党建办对会议记录把关和指导。三是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下发《关于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通知》,明确“三会一课”制度内容并对党支部提出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的工作要求。四是定期更新后备干部人才库,要求各党支部每月上报《入党积极分子储备情况表》,及时掌握各党支部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最新情况。今年新发展20名党员35周岁以下有14名,高中大专以上学历有16名。

  (四)对“工作作风不实、敷衍塞责”问题的整改情况

  端正干部工作作风,做好“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后半篇文章,完善各项工作台账。

  1.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2023年3月,下楼村党支部书记在没有实地核实牛蛙养殖情况下,直接向驻村领导汇报养殖点清理完毕,之后镇工作人员实地检查,发现该养殖点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针对下楼村对村牛蛙养殖误报情况,镇党委已对下楼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处理。二是完善《村级“两委”干部管理工作制度》,建立职责任务、干部考勤、干部培训、工作会议、工作问责和干部培养等六项机制,为村干部工作划出底线和红线。

  2.关于工作台账存在马虎应付的问题。

  有关具体情况:浮山镇没有按照《浮山镇打好“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战役工作方案》要求召开全镇打好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总结大会,打好“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工作的谈心谈话记录表出现2份谈话内容完全一样。2021年8月25日镇安全生产检查表中带队领导签名空白,2022年镇制定《岁末年尾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方案检查范围涉及学校,但台账缺失检查学校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及时组织镇机关干部、村组织委员分别召开浮山镇“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工作总结会议及浮山镇村(社区)“两委”干部想想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会议,并在会上通报相关工作进度及情况。二是落实通报材料重复人员重新进行谈话,并做好会议记录。三是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及时查漏补缺,对原先签名表空白、缺少相关台账资料问题立行整改。

  (五)对“落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仍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上一轮市委巡察反馈的“党务、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违规建设房地产项目未得到有效处置”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村务公开制度,组织各村居认真学习《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明确村务需公开事项内容及公开时间,并落实专人负责村务公开台账。二是从9月1日开始,落实各村(社区)将“党务村务公开栏”公开的事项内容通过“粤智助”管理平台上传到“粤智助”自助机进行公开。三是针对“违规建设房地产项目未得到有效处置”问题正在整改,2023年6月当事人将《建筑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上报我镇,鉴定等级为Bsu级。据进一步调查情况显示,中兴楼整栋楼均已出售,每套房均有户主,仅2套未入住,住户入住率高约87.5%,涉及住户人数多,社会影响面广,镇级处置力量严重不足。我镇将加强对中兴楼住户的法律宣传,同时加强对中兴楼有关资料的收集为以后处置打下基础。同时做好配合自然资源局落实《责令改正决定书》的工作。

  2.关于上一轮县委巡察反馈的“军埔村集体土地出租期限超长”问题均没有完成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对军埔村土地出租期限超长的合同进行梳理回顾,并在驻村律师的指导下,通过重新修订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该处集体土地的出租年限重新确定。

  3.截至巡察进驻,县审计反馈的未能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往来款长期挂账等3个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未能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问题正在整改中,目前已支出资金合计2865219.62元,支出率为95.5%。目前镇政府正在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及早理顺项目相关手续,争取尽早完成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已整改完成存量资金上缴和拨付,2021年6月25日镇政府已将2015年浮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存资金2112677.49元和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余额262.14元,合计资金2112939.63元上缴县财政局;2022年1月4日镇政府已拨付还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2015年度浮山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测量复核费38900元。三是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正在整改中,目前,镇政府财政所户关于应收款收回:2022年5月21日收回灯塔村1126元。关于应付款拨付:2022年12月上缴县财政局存量资金合计178978.58元。镇政府机关账户关于应收款收回:2020年2月至2023年4月期间,镇政府共收回五项应收款挂账资金,合计212198.72元。关于应付款拨付:2020年2月至2023年4月期间,镇政府共付还4256152.39元。接下来镇政府将继续开展往来款长期挂账专项整改工作,对往来款进行全面清查,争取逐笔清理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8-8512187,邮政信箱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浮山镇浮山大道188号浮山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rpfszf@126.com。

中共浮山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