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潮州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8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浮山镇党委开展巡察。2018年2月28日,巡察组向浮山镇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按照党委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迅速传达部署。巡察反馈后,镇党委于3月2日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研究讨论巡察整改有关工作;3月16日,组织召开全镇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聚焦反馈问题,深入查摆自身存在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二)制订方案,抓实责任分解。为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我镇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人大专职主席为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业务骨干作为专职联络员,跟踪负责资料收集和报送等工作。同时,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压实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分6大类16个具体项,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形成了《浮山镇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期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查,狠抓工作落实。整改过程中,镇主要领导亲抓落实,盯紧整改期限,倒排时间节点,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整改阶段性进展,跟进督促工作落实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分管线条、部门专项整改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段时间以来,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浮山镇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目前,13项短期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3项中、长期整改任务正在加紧推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党的领导核心弱化,班子凝聚力不强,推进工作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党委职能职责明显弱化,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缺失,党委会议事决策职能作用体现不明显”的问题。一是专题研究制定了浮山镇《提交党委会议或党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进一步明确全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适用范围和对象。同时,把镇、村执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列入2018年浮山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内容,强化跟踪督导;二是修订完善浮山镇党委议事规则,制定印发镇党委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列明事项清单,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班子整体决策水平。
2、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薄弱,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不足”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浮山镇党委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印发了学习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结合各时期学习重点,认真组织班子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班子成员“四个意识”,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二是组织开展“知识充电”和“党建扫盲”活动,今年4月开始固定每周一开展机关党建学习会,每月开展一次全镇干部业务培训会,促使班子成员自觉加强学习,同时带动其他人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今年来,镇先后召开党委学习中心组学习会7场次,开展业务培训会5场次,党建学习会8场次。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不力,精准扶贫、'两违'整治等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动员会后,镇扶贫办及时组织召开扶贫领域专题整改工作会议,深入查摆梳理存在问题,细化整改工作措施,成立了浮山镇推进“三清理”“三整治”“三拆除”工作协调和资金拨付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四个相对贫困村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倒排时间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同时,结合2018年度全镇55宗卫片违法图斑点的清理拆除复绿工作,统筹推进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工作。自今年4月以来,全镇共出动人力2000多人次,出动钩机、铲车和运输车辆等883台班,清理垃圾杂草杂物、沟渠池塘溪河淤泥及废土等约2500多吨,拆除危旧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等约450多间,累计投入资金约200多万元,基本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任务,目前已进入项目施工阶段。二是结合2月份省的考核、3月份市的督查情况对全镇进行全面再次精准识别,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新增、剔除。目前,按程序剔除了原贫困人口8人,申报列入2018年度新增贫困人口56户86人。全镇147户有劳力贫困户已启动产业帮扶项目,161户有劳力贫困户参加广东新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收益项目”,总共投入资金623.41万元。全镇累计共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757.0076万元,占到位资金93.8%。三是跟踪管理,强化督导。成立了浮山镇精准扶贫工作督查组,组织镇业务部门对各村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全镇扶贫工作水平。四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深刻吸取岭湾村危房改造事件教训,深入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自查自纠工作,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到目前为止,已清查追缴违规领取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户94.5万元(其中岭湾村4户9.4万元暂扣在县公安局);另外,从2011年开始,镇已通过一卡(折)通拨付各村种粮直补、生态公益林补助款,不存在挤占挪用涉农惠农资金问题。目前,大坑村、坪洋村挪用种粮直补、生态公益林补助款问题已由镇纪委立案审查,荔林、下塔村问题正在初步核查。
(二)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不实方面:
4、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缺少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落实村级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走样、打折扣;2015、2016两个年度均截留挪用村级组织工作经费”的问题。一是落实责任清单,始终把基层党建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固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促进党建工作与面上工作深度融合;二是加强干部人才和基层组织建设。通过选派镇机关年轻干部挂钩协助村级业务、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等方式,充实优化村级党建,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工作落实的强大推力,为全镇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三是严肃查清2015、2016年度截留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去向。经查,2015、2016年度镇因财政基础薄弱,把原截留的100.78万元村组织工作经费用于支付机关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和镇部分重点工程前期费用(其中:80.53万元用于支付2015、2016年事业差额人员工资、机关行政事业人员节日补贴上级补助不足部分;20.25万元用于支付汤溪灌区整治修复、灯塔桥新建工程招投标代理费和勘察费)。另外,从2017年1月开始,镇已足额拨付村级组织工作经费,不存在截留挪用现象。
5、关于“基层党建基础薄弱,党组织建设、党建阵地建设缺失”的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快镇属部门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3月16日、4月9日,镇委副书记林吉师分别主持召开了镇属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研究部署换届工作。目前,顺利完成9个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班子,粮所、企办等两个党支部因实际情况予以撤销。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加大资金投入,适当向基础薄弱的党组织倾斜,不断完善基层党建阵地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完成了石壁、荔林、坪洋等村村址修缮工作,新购置电脑、办公桌椅一批,设置党建专题宣传栏19个,创设文化墙6处。下一步,镇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岭湾村村址修缮、汉塘、方饶村村址新建等工作。
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管理落实不到位,党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问题比较普遍”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抓好结合。把每周一次的机关党建学习会、每月一次的全镇干部培训会与业务提升结合起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与支部“三会一课”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完善支部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不断提高全镇党建工作水平;二是结合《饶平县固本强基“1+N”工程》在我镇的推广实施,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制订印发了《浮山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工作指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同时,通过成立浮山镇党建先锋队和工作督导组,定期对辖下各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创新载体,强化管理。创建村级党员微信群,指定一名镇机关同志担任党建指导员,通过党员微信群,及时推送镇工作动态和相关学习链接,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水平。目前,全镇19个村(社区)党支部均已建立了党员微信群;
7、关于“部分村党组织软弱涣散、干群关系紧张,群众上访、群访、闹访事件较多”的问题。一是着力抓好2018年度软弱涣散党组织转化工作。在对全镇19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全面摸排查的基础上,将荔林、大坑、岭湾等三个村党支部确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治。目前,已成立浮山镇2018年度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印发了整顿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确保整顿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今年来,成功侦破四起涉黑案件,共抓获逃犯1名,行政处罚1宗1人,行政拘留3宗4人,非法闹访、缠访现象明显减少。三是加大投入,强化宣传,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截至目前,全镇共投入资金20多万元,安装大型宣传牌4块、小型广告牌20块、举报箱21个、悬挂横幅25条,启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23个,发放各类宣传小卡片和普法宣传资料各8100张、一封信3050张,张贴各类通告、公告753份和宣传案例422份。
(三)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组织人事纪律松懈方面:
8、关于“中层干部任用不规范,选拔个别重要环节缺项漏项”的问题。从2017年开始,我镇已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程》(饶组【2016】4号)文件要求,按动议、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征求意见、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环节执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程序。
9、关于“组织人事纪律松懈,干部违规借用、编外违规用人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一是制定完善《浮山镇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浮山镇机关人员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明工作组织纪律,同时,组织镇纪委、党政办不定期进行查岗,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二是立行整改,逐步规范,巡察期间“干部违规借用”问题已完成整改,4名外借人员全部到岗上班。针对“雇用‘双开’人员担任站(所)负责人的问题”,3月30日,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免去陈应标水利所原负责人职务。三是积极配合县纪委开展工作,对原“吃空饷”相关人员落实处理,组织开展全镇“吃空饷”人员清理整治工作,建立了防范和清理“吃空饷”长效机制方案。
1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乏力,年龄断层、青黄不接、后继乏人问题较突出”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程序,选优配强,调整充实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今年1月提拔使用机关同志4名。二是结合党建特色项目实施,推进《浮山镇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实施方案》落实落地,按照一村至少配备2名后备干部的标准,从农村致富能手、退转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乡贤代表等物色村级后备干部。目前,全镇共有村级后备干部52人;
(四)“两个责任”虚化空转,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缺失,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个别班子成员没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关键少数”表率作用没有真正发挥”的问题。一是制订印发了《浮山镇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完善镇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集中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分析研判。结合农村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案件线索排查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准廉政风险点和薄弱面,研究部署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2、关于“镇纪委主业意识不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不力,存在不敢管、不想管问题”的问题。一是充实镇纪委队伍建设,新物色配备了一名专职纪检干事。二是通过组织开展自学、积极参加县纪委组织的各类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镇纪委队伍政治素质和执纪办案水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针对积存案件逐宗进行梳理,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优先进行处置,力争全面清理积存案件。
13、关于“镇党委对村级组织领导监督不力,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问题。一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正反面学习教材的学习,特别是学习巡察发现我镇党员干部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质,进一步增强全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进一步提升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二是以案件线索为主要抓手,结合全镇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自查自纠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对扶贫、危房改造、种粮直补和生态林补助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违纪违法问题的防控工作,强化监管,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三是结合镇挂钩资料员的配置,进一步调整充实镇驻村工作组,加强协作监管,确保县镇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五)“四风”顽疾仍在惯性运行,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14、关于“财务监管缺失,村级财务混乱,不合规开支问题较突出”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了《浮山镇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一书,为村级财务管理提供了政策文件依据。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3月23日,镇组织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财务人员集中学习巡察反馈财务问题,部署整改工作任务;4月13日,镇财政所组织全镇各村财务人员集中开展财务业务培训,系统学习村级财务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监管,严格落实财务公开制度,跟踪督促村财务及时报账入数。
15、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机关支付接待管理不规范,超标准接待、违规报销差旅费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的问题。一是在原差旅报销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重新制定了《浮山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并将该管理办法印发到各村(居)委会参照执行。二是组织集中学习《关于规范全县行政村公务接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饶财发【2016】195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范围及标准执行,并做好相关报批手续。三是深刻吸取巡察问题的经验教训,及时落实整改原书记、镇长遗漏财务问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白条”入账等问题。
(六)省定贫困村扶贫领域问题严重方面:
16、关于“帮扶项目前期基础工作不扎实,推进缓慢”的问题。我镇党委高度重视扶贫工作,特别是新书记到任以来,始终把精准扶贫列入全镇重要议事内容,定期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扶贫各项工作,注重与有关帮扶单位的沟通协调,扎实推进贫困户脱贫增收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潮州市45个省定贫困村整治创建规划编制工作考核验收方案》要求,认真抓好组织推动实施,在广泛听取民意的基础上,顺利完成了四个省定平贫困村的编制整治规划设计,并于2018年3月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工程公开招投标工作。其次,结合2月份省的考核、3月份市的督查情况对全镇进行全面再次精准识别,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新增、剔除。目前,按程序剔除了原贫困人口8人,申报列入2018年度新增贫困人口56户86人。全镇累计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757.0076万元,占到位资金93.8%。同时,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下大力气、花大功夫,迅速组织人力对石壁、方饶、汉塘、岭湾等4个贫困村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行动,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掀起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热潮。目前,已基本完成了四个省定贫困村的“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工作任务,工程队也已全部进场施工,各项工作正在加紧推进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我镇在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从严从实推进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浮山的健康繁荣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步伐不变,盯紧巡察反馈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进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二)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工作格局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三)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聚焦主业主责,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精神,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
(四)以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浮山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项重点工作,力促浮山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8)8512187;电子邮箱:rpfszf@126.com
中共浮山镇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