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浮山镇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单位:
《浮山镇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镇城建办反映。
中共浮山镇委员会
浮山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0日
浮山镇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垃圾处理,切实抓好农村清洁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美丽潮州,环卫先行”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根据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活动动员会议和《中共饶平县委办公室 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饶平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饶委办〔2015〕1号)、《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饶府办通〔2015〕1号)精神,现就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部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高效务实的精神认真抓好民生实事。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干部带头、全民参与”的原则,以“美丽浮山、环卫先行”为主题,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突出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影响镇村环境卫生的问题,努力营造整洁、有序、优美和“宜居、宜业、宜游”的镇村环境,加快实现“美丽乡村,幸福家园”的建设目标。
二、目标任务
根据市、县和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近期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镇村环境整治专项活动,突出抓好镇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的集中治理,使全镇镇村环境卫生面貌今冬明春有明显改善。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各村(居)要配备专门环卫保洁队伍,配置必备的垃圾清运工具,进一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治标与治本同时推进。用三年时间,全面建立完善“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宣传动员,发挥群众的主导作用,提高群众清洁镇村、美化家园的自我意识,把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制定村规民约,提高村民文明素质,努力形成“人改造环境、环境改变人”的良性循环,促进镇村人居环境得到优化,公民素质不断提升,社会风尚全面转变,为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村镇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活动。
自现在起至3月上旬,用近2个月时间,以“美丽浮山,环卫先行”为主题,集中力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场大规模的镇村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活动。活动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
1.全面清理镇村存量垃圾。各村(居)突出抓好“三面”(即河面、沟面、塘面)、“六边”(即路边、河边、村边、田边、塘边、屋边)和村庄其他公共区域的清扫整治;镇区突出抓好市场(包括服装市场、生活市场、菜市场)的乱搭乱建、乱摆摊设点、安全隐患等“脏乱差”问题;抓好镇区大道及环卫所包干的各条干道,镇区和各村范围交界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清扫整治以及大街小巷、河面、渠面的清洁及卫生黑点、卫生死角的清理整治。
2.大力推行清洁卫生门前“三包”工作。对镇环卫所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区域,落实责任到人,全面实行地段包干;沿街铺户面前实行“三包”,确保不留盲区,不留卫生死角;各村(居)对所辖区域全面实行责任包干,确保各辖区保洁责任到人、清洁干净,不留卫生黑点。
3.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完善镇区、村级垃圾分类收集箱配套,引导镇村居民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存放。规范镇村垃圾回收管理,加强农村垃圾治理,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实现由县统筹处理的收运处理模式。
4.加强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对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专门处理,避免与生活垃圾混杂,减轻生活垃圾的处理难度。
(二)配套完善城乡垃圾处理设施。
1.完善镇、村垃圾收运设施。各村(居)必须按生活垃圾收运技术标准要求,结合实际加大投入,完善配套设施,确保村级垃圾收集点运转正常,辖区内垃圾填埋处理符合相关规范;同时逐步加强镇垃圾转运站的完善和车辆配套,使转运站更好的发挥作用。
2.按标准配备垃圾清运工具。镇环卫所要加大资金投入,按标准配备一定数量的道路清扫保洁车辆和垃圾清运车辆;各村(居)要配备必要的垃圾清扫运输工具,确保镇、村垃圾清运工作正常进行。
(三)健全环境卫生专业保洁队伍。
1.调整充实镇环卫所保洁队伍。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适当充实人员,形成一支人员稳定的垃圾清运处理保洁队伍。
2.按标准配备村保洁人员。在2015年1月底前,各村(居)要按照每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不足500人的也要配备1名),聘用固定的保洁员,定岗定人定清扫区域及路段。各村(居)要切实改善保洁员工作条件,保障保洁员的生活待遇,确保保洁队伍稳定,使保洁工作能够正常进行。
3.保障保洁员工资待遇。保洁员的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不少于1200元的标准,补助标准为市每人每月补助400元、县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400元,不足部分由各村(居)自筹解决,从2015年1月份起实施。
(四)建立环卫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1.制订垃圾清扫收运制度。实行“门前三包”,定点上门收集垃圾、定时清运、保持环境整洁,实现垃圾处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建立垃圾收运设施管理制度。制订实施各自然村收集点和垃圾收集箱管理、镇垃圾压缩转运站运营管理及其他垃圾处理设施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处理设施高效有序运行。
3.建立农村保洁经费投入制度。必须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垃圾收运处理经费保障问题。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全面开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并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热心人士捐资捐助,设立保洁基金,建立保洁机制,从经费上保障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袋装化和垃圾分类工作,支持鼓励各村(居)通过村(居)民自治方式,向村民收取一定数额(每月每户约6-8元)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费,具体收取数额由各村(居)通过村(居)民代表大会决定并按规定办理。收取的费用专项用于各村为村民配置垃圾收集箱(每户各2个,其中1个收集可回收利用垃圾、1个收集不可回收利用垃圾)、垃圾收运工具(包括铁铲、拖车、三轮车等)、配套处理设施(增设垃圾收集点、垃圾箱等)及保洁员的工作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根据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需要,镇委、镇政府决定成立浮山镇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工作机构附后)。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制订具体工作计划,迅速推进镇村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活动全面深入开展。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齐参与、全力抓环卫的工作格局,促进全镇镇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宣传引导。
全镇各村(居)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乡村广播、宣传栏等宣传工具,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镇村垃圾处理基础知识和重要意义的宣传,加强卫生、环保、社区礼仪、道德规范的宣传力度,培养村民环卫保洁、珍惜环境、爱家爱村的意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要发挥群众全面参与的关键性作用。重点做好群众的发动工作,统一思想,群策群力,将政府决策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在全镇上下营造清洁乡村、美化家园的良好行动氛围,形成推动镇村垃圾收运处理的整体合力。镇宣传报道组负责及时进行报道,力争通过本次活动在全镇营造全民动手、人人都来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经费保障。
各村(居)要根据省、市、县相关规定,将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把各级财政的奖补经费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努力拓宽筹资渠道,综合灵活运用各项资金和补助,不断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经费投入。各村(居)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卫生保洁费(垃圾处理费)收取办法,全面开征垃圾处理费以弥补垃圾收运处理经费不足问题。
(四)加强督查考核。
1.加强督查。镇委、镇政府将全镇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列为重点督查事项。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镇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对群众反映的“脏、乱、差”问题迅速调查核实,开展专项督导,并及时将调查核实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镇委、镇政府,作为相关工作考核的依据。
2.以创建卫生管理示范镇为目标,扎实推进示范镇和示范村创建活动。2015年在全镇19个村(居)中优先将浮山、麻湖、下楼3个村打造成卫生管理示范村,通过树立标杆,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动全镇镇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3.强化督查问责。镇委、镇政府将把镇村垃圾管理工作纳入对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工作绩效考核的内容,同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建立相应的约谈、问责制度。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向镇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将根据环境整治的目标任务要求,组织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进度和整治效果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评比,对整治效果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被考评不合格的单位,要向镇委、镇政府说明情况,镇委、镇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相关工作责任人实施问责。治理效果差且不能及时落实整改,“脏、乱、差”问题被举报经调查情况属实或被县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主要负责人将被通报批评。镇将制订完善对各村的考核评估办法,层层落实考核评比工作,以考评促整治,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
附件:浮山镇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浮山镇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许广平
常务副组长:林武装
副 组 长:张凯陆、邓军发
成 员:黄伟民(镇委委员、副镇长)、詹胜彪(副镇长)、吕俊源(镇人大副主席)、林吉师(镇委委员)、陈林涛(镇委委员)、张金发(镇委委员)、王少松(镇委委员)、林雪敏(镇委委员)、林福生(镇委委员)、陈志贤(镇委委员)、邓江海(副镇长)、黄晓云(副镇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机构、职责及其人员组成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黄伟民
成 员:赖 熠、王岳锋、黄俊松、张树平、张炳辉、张卷捷、张利群、陆利平、施骏烁。
主要工作职责:按领导小组的部署协调推进落实有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过程碰到的问题,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牵头研究起草有关文件、资料、制度,组织全镇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督查考核工作,组织对群众反映的“脏、乱、差”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督导整改。
(二)宣传报道组。
组 长:张金发
成 员:陆利平、赖 熠、施骏烁。
主要工作职责:开展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广播、电视宣传报道,报道先进事迹,曝光反面典型。收集保存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视频资料,根据镇的工作部署,及时制作专题片。
因工作需要须从各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