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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饶平县浮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GH-zcfsz-zfwj-zfwj-2014-0019 分类:
发布机构: 饶平县浮山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05-14
名称: 浮山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13-05-14
主题词: 火灾隐患 排查 工作方案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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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3-05-14  浏览次数:-
(浮山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浮山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村委会、社区,有关单位:

认真吸取近期全国的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火灾形势平稳。根据市县统一部署,结合我镇消防工作实际,我镇决定自4月19日至7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对象: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住宿、购物、餐饮、娱乐、影院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建筑,重要建筑施工工地,“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既有建筑。

重点整治内容:

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场所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员工是否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掌握操作程序,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是否有效落实。

综合建筑,重点整治是否通过消防审核验收,使用功能和消防设计是否改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物业管理企业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和落实。

重要建筑施工工地,重点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或损坏、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以及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违章用火用电、消防水源不足等突出问题。

“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重点整治场所内是否住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堵塞、锁闭;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乱拉乱接电线电器;场所内的吊顶、墙面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签订防火自律公约,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员工是否经消防安全培训等问题。

易燃易爆单位,重点整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实施;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落实演练;是否落实单位内部的防火检查和巡查措施等问题。

既有建筑,整治是否按《潮州市既有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暂行规定》要求落实,是否建立整治台账,落实整治措施、限定整治期限、落实专人跟踪等。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实现对整治对象的全面排查一遍,通过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同时发动组织社会各单位和广大群众普查火灾隐患,做到分类建立档案,严格落实整改,建立长效机制。通过集中整治,确保排查整治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消防设施保持完整好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有效提高,达到全镇火灾防控整体水平显著提升的效果。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各村(委)会、场要全面推行网格化排查整治力度、防止失控漏管。安监所、企业办、城建办等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能,要加大开展对“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的监管,防止小场所发生大火灾。公安派出所要按照《潮州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要结合消防安全“网格化”和既有建筑的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推进网格化排查力度,防止失控漏管。利用社会单位消防e网管理系统和部局投入使用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督促社会单位做好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集中力量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要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坚决做到排查一家整改一家,依法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依法予以临时查封、责令“三停”。对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在整改期间不能保障安全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对违法的建筑工程,凡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违法投入使用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三)强力开展消防宣传攻势,确保营造良好消防安全氛围。 以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动员组织和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集中力量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充分发挥“96119”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平台作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身边隐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教育培训。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攻势,积极营造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参与整治的强大声势。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召开整治工作部署会,明确该专项行动的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大力营造整治活动的社会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16日至720日)。按照该方案的整治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摸清底数,按照相应的检查内容建立台账,按照整治标准,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

(三)检查总结阶段721日至31日)。查漏补缺,迎接上级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的各村委会、社区、有关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派出所所长、安监所所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工作实施统一调度指挥,定期分析形势,研究工作对策,强化检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村委会、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关的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把整治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二)明确责任,强化督导。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三)加强监管,形成合力。有关职能部门要落实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宣传、技术等手段,形成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合力。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必须逐个整治、逐一过关。在此次专项行动期间,若发生亡人火灾,镇政府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机制,巩固成效。要着力建立和落实各项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把各项政策措施统筹起来,围绕重点、难点问题解放思想,大胆突破,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五)做好沟通,上报信息。各村委会、社区、各部门工作情况要及时报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办公室,5月15日前上报动员部署情况及专项行动信息报送联络人(附件1);从5月16日起,每周一上午10时前上报上周专项整治情况及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2),排查整治统计表务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7月31日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1.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信息报送联络人

      2.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台账表格

 

 

                                  浮山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