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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饶平县浮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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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饶平县浮滨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0-12
名称: 浮滨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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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滨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10-12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粤府办〔2021〕1号)、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交基〔2021〕708号)、潮州市交通运输局《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潮州市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潮交基函〔2022〕62号)和《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饶平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府办〔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实各村、各部门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动态评价、严格考核”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提升农村交通服务品质,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打造“畅、安、舒、洁、绿、美”路域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要求

  建立覆盖乡道、村道的“路长制”体系,完善农村公路路长运行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按照《饶平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农村公路“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落实党政领导、属地责任,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路域环境整治、道路扬尘治理、交通秩序维护、保畅通等工作,建立党政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和覆盖全县农村公路的“路长制”管理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建立联防联控联动的农村公路问题报告及处置机制。

  二、组织体系

  (一)构建二级路长体系。

  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镇路长、村路长的“镇、村两级路长”组织体系。鼓励实施“一路一长”,对每条乡道、村道路线设置路长。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和工作机制。设立镇农村公路路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交通公路领导担任,成员从镇农业农村办、经发办、党政办、执法办抽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路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依托现有的镇、村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完善农村公路专群结合的养护运行机制,建立“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技术人员履职能力的指导考核,组织好对乡道、村道的统筹管理工作,明确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提升专业管理水平。各村要调动群众积极性,吸纳群众主动参与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各级路长

  实行各级路长对管辖范围内农村公路具体负责的“路长制”责任体系。

  镇级路长对辖区内乡道、村道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负总责,协助县总路长和县路长协调解决乡道、村道管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监督指导村级路长履行职责。

  村级路长负责协助做好辖区内村道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落实上级路长的相关工作,乡道、村道等具体路线的路长直接负责所辖路段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有关工作,协调解决所辖路段的突出问题,落实上级的相关工作安排,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二)镇路长办公室

  镇路长办公室是辖区内农村公路“路长制”的主要组织协调机构,负责落实镇路长的工作部署,承担镇域内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日常管理责任。制订各级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联系、协调、记录、传达、反馈、督办等工作。开展巡查督查,建立协同联动机制, 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定期向总路长汇报有关情况。

  (三)基层队伍

  建立“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监管员负责乡道、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及保险理赔,指导村道养护管理工作,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 并协助公路执法机构进行查处。

  护路员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日常巡查,及时清除路面垃圾和水沟杂物,整修边坡和绿化,及时发现灾毁等构造物破坏问题,并上报相关路长或管养单位。

  监管员、护路员分级对交通安全隐患、路域环境、道路扬尘、交通秩序、道路绿化等方面和乱摆卖、乱堆放、乱停放、乱拉挂、乱张贴、乱搭建等公路沿线“六乱” 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建立巡查台账, 并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保证管辖路段设施完好、干净整洁、安全有序。从节约行政资源出发,将监管员、护路员与治安巡查、卫生保洁及森林防护职能统筹结合,具体人员由各村自行确定。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

  推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提升乡村道的技术等级,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路网联结工程升级改造。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实施农村公路安全提升工程,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步”制度,及时推进危旧桥梁整治改造,加强长下坡路段安全隐患整治提升,建设“平安村口”。健全完善项目包管理机制,继续鼓励创新农村公路项目包“设计+”建设总承包模式,强化工程全过程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完善质量监督体系,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

  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部署,明确镇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优化管理体系,确保人员满足工作管理需要。加强农村公路保护管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行农村公路动态管理,落实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强化农村公路保护,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设障、侵占公路等涉农村公路违法行为,保障农村公路交通安全。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

  加强养护工作力量,完善养护资金投入长效机制,构建科学高效养护体系。建立以农村公路路况水平为依据、与资金安排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实施力度,全面落实日常养护常态化,有序开展养护工程,逐步实现养护工程专业化,确保农村公路路况水平逐年提升。鼓励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积极探索适宜的养护模式,推进低成本、环保的养护技术,逐步推进农村公路科学化自动化检测,全面提升本地农村公路养护水平。

  (四)加强路域环境整治

  深入开展农村公路两侧违章建筑整改工作,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开展农村公路清洁行动,清理各类垃圾和废弃物。开展农村公路沿线绿化工作和沿途乡村美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绿化、洁化、美化工程,开展农村公路联合执法,营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五、工作机制

  (一)协同联动机制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镇农业农村办(交通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路长每年应组织不少于2次路长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各级路长应定期向上级路长报告管辖公路运行情况。

  (二)路长巡查机制

  镇、村各级路长应结合相关工作对管辖路段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镇级路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路长每周不少于1次。监管员、护路员对所负责路段日常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对乡、村道要进行每年不少于1次的专项巡查,可由对应的路线路长和基层队伍(主要指监管员、护路员)开展,并形成专项巡查报告。对检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镇交通部门,督促及时进行整改。

  (三)公告公示制度

  镇村应向社会公告镇、村各级路长名单,并在各路段显著位置设置“路长制”公示牌,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充分认识“路长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一路一长、

  部门联动、分级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经费,统筹推进“路长制”工作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

  镇路长办要建立健全工作组周会制、路长月会制、现场点评制、信息报送共享等工作机制。

  (三)加强资金保障

  落实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补助政策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政策。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请各村填报附表6中护路员的相关信息,于2022年8月16日前上报至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交通部门),联系人:林泳霖,联系方式:0768-8160670。

  附件:1.路长公示牌设置参考标准

  2.饶平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巡查制度

  3.饶平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4.饶平县普通公路路长巡查工作表

  5.饶平县普通公路巡查工作日志

  6.浮滨镇各级路长、护路员及监管员名单


饶平县浮滨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2日        


附件 1

路长公示牌设置参考标准

  路长公示牌的设置分为县道和乡(村)道两类。各地区可以结合地域文化特色,依实际情况自行设计,也可参考以下标准,具体内容可结合实际确定。

  一、公示牌设置标准

  乡(村)道路长公示牌宽 120 厘米,高 80 厘米。蓝底白字,字体统一采用宋体加粗。标题字高 40mm,其余字高20mm;二维码尺寸 140mm*140mm。设置在路线起点。示例如下:



  乡(村)道路长公示牌采用路侧单柱式支撑方式;标志底板使用铝合金板,厚度不小于 1.5mm;公示牌立柱、横梁等可采用钢管、槽钢及钢筋混凝土等材料制作,选取时应考虑技术性和经济性,钢构件应进行防腐处理,公示牌应设置混凝土基础。公示牌设置宜在路线直线路段前进方向右侧,面板平行于路线前进方向,不侵占道路限界。

  二、公示牌安装方式

  乡(村)道路长公示牌采用路侧单柱式支撑方式;标志底板使用铝合金板,厚度不小于 1.5mm;公示牌立柱、横梁等可采用钢管、槽钢及钢筋混凝土等材料制作,选取时应考虑技术性和经济性,钢构件应进行防腐处理,公示牌应设置混凝土基础。公示牌设置宜在路线直线路段前进方向右侧,面板平行于路线前进方向,不侵占道路限界。

  三、有关要求

  (一)公示牌上的信息要准确完整,如人员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并更新公示牌信息。

  (二)可以改造利用现有养护公示牌,路长公示牌设立完成后,现有养护公示牌可不再保留。


  

附件2

浮滨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巡查制度

  第一条 为有效落实路长制巡查责任,根据《浮滨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巡查是路长制管理的主要方式,通过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级路长是路长巡查工作的总负责人,对巡查过程中发现或投诉举报问题的处理负总责,统筹协调路长制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 巡查工作由各级路长、第一路长组织,巡查人员由各级路长、第一路长从成员单位中指定。

  第四条 巡查方式分定期、不定期、重点巡查三种方式。定期巡查:镇第一路长每月路面巡查不少于 2 次,镇级路长每周路面巡查不少于1 次。村级路长每周路面巡查不少于 2 次,并组织村级路长工作组实施每天常态化巡查。不定期巡查: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汛期、恶劣天气等时段视情况增加巡查次数。重点巡查:各级路长对路域环境“脏乱差”、“六乱”严重、安 全隐患突出、交通事故频发的重点路段开展重点巡查。

  第五条 路长巡查责任路段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普通公路规划建设情况;

  (二)公路路域环境提升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四)规范道路运输秩序情况;

  (五)提升公路养护水平情况;

  (六)改善公路运营环境情况;

  (七)其他影响公路综合环境整治提升的问题。

  第六条 各级路长、第一路长要深入一线,查看路长工作组的履职情况,了解路段综合整治提升现状、存在主要问题, 研究解决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期限等, 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内容和具体措施。巡查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作为路长和第一路长巡查责任路段、履行路长职责的依据。

  第七条 路长工作组巡查发现问题,简易问题应立即开展处置,一般性问题报本级路长或第一路长协调处置,较为复杂和典型的问题、涉及多部门联合处理的问题报请上级路长办协调处置,并做好记录备案。上级路长办确实难以协调处置的要及时上报路长工作领导小组,并实施交办跟踪落实。

  第八条 各级路长、第一路长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交由路长工作组进行处理,路长工作组接到路长、第一路长交办的有关问题,应迅速明确整改措施并整改到位,整改情况要及时书面报告交办人,抄送上级路长办,并做好记录备案。

  第九条 镇路长办要定期、不定期对问题办理情况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及时报县路长办。镇路长办要落实路长制季度常态评价机制,对路长制执行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要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因巡查工作不到位, 在上级相关部门督导检查、暗访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条 各级路长办应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在路长公示牌将监督举报电话向公众公布,落实专人接听受理,对各类投诉举报 问题要做好记录,快速核实,分类整理,对于举报反映属实的问题,各级路长办应参照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认真予以解决。

  


附件3

  浮滨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承担路长制工作任务的各村政府。

  二、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路长制各项制度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二)制度规则情况;

  (三)日常履职情况;

  (四)任务完成情况;

  (五)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投诉办理情况。

  三、考核方式

  (一)半年督导检查

  听取各村汇报,组织明查暗访、现场抽查、专项督查,并查阅相关台账和资料。

  (二)年终考核

  1.检查工作方案和内业资料。听取各镇政府汇报,查阅年度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内业资料,对计划开展的路长制工作内容进行检查核查。

  2.现场抽查。随机对各村抽查的乡村道进行抽查,不少于2条。

  四、结果运用

  按照交通部、我省及我市我县相关文件要求,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强结果运用,实行奖励激励和责任追究。

  (一)每年向全镇通报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路长制工作 年度排序结果。

  (二)对于工作负责、履职认真、考核成绩优秀的各级路长进行表彰。

  五、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镇路长办负责解释。



附件 4

浮滨镇普通公路路长巡查工作表

巡查路长


巡查人员


巡查路段名称


巡查时间


巡查内容

情况评价

优秀

良好

一般

不合格

1.普通公路规划建设情况





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4.规范道路运输秩序情况





5.提升公路养护水平情况





6.改善公路运营环境情况





存在冋题


处理意见


路长工作组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路长工作组留存,一份报上级路长办备案


附件 5

浮滨镇普通公路巡查工作日志

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路长工作组


巡查路段名称


巡查问题


处理措施及处理结果


路长工作组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路长工作组留存,一份报上级路长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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