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入排查严厉打击重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落实自然资源部“严起来”的工作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利用半年时间,深入排查严厉打击重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耕地”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其后历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中耕地地类为准。重点排查以下3类突出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以下简称“3类问题”):
第一类: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租赁、买卖土地或以合作建房等方式,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自住或出租出售,以及建设酒店、招待所、农家乐、别墅、庄园、康养和休闲度假等设施。
第二类:未办理审批手续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施造湖造景、绿化造林,建设城市景观公园、沿河沿湖绿带化、湖泊湿地公园、城市绿化隔离带等人造工程。
第三类: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用地为名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主要包括:“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以及餐饮、住宿、娱乐、会议等设施。
二、工作安排
(一)排查摸底。(2020年6月15日至7月10日)
请各村结合浮滨自然资源管理所历年卫片执法检查图斑线索、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和相关审批情况,综合运用遥感监测、资料审核和实地核查等多种手段,对2015年1月1日以来涉及上述3类问题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地毯式”摸排,特别是对历年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图斑,重点排查是否属于上述3类问题、是否已经落实查处整治到位和是否已经消除违法状态,确保不留死角、摸清底数。各村要逐宗登记摸排的有关项目情况并进行再次核实,认真填写《饶平县浮滨镇 村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突出问题调查表》,经村书记、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后,于2020年7月10日前上报浮滨自然资源管理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7月11日至10月15日)
各村要建立问题台账,逐一制定整治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开展集中整治。要建立销号制度,按照“一个问题一个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核销一个问题,确保问题项目依法依规整治到位并彻底消除违法状态,县、镇将适时采取“通报、督查、约谈、问责”等形式推动整改工作。
(三)总结警示阶段(2020年10月16日至11月)
对未完全处置到位的问题,各村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处置措施等,挂账监管,限期落实整治。县“两违”办将对查处或整改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适时集中曝光一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耕地是最为宝贵的资源,关系子子孙孙的吃饭大事,必须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耕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3类问题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实施建设,破坏了耕地资源,侵占了保护红线。各村要深刻认识到排查整治3类问题的重要意义,不讲条件、不找借口、主动担责、迅速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务必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抓实抓重抓好3类问题的排查整治,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乱占耕地建设行为的蔓延势头。
(二)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村要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以消除违法状态为重点。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占用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将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各村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如发现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为,要及时上报镇政府和浮滨自然资源管理所。
(三)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县“两违”办将适时派出督导组,结合卫片执法图斑、信访举报线索,加强对各镇、村排查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研究解决排查整治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解决“不会干”的问题,推动3类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严肃工作纪律,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排查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诿扯皮、避重就轻、进展缓慢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浮滨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