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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饶平县大埕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GH-zcdcz-dwwj--2017-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饶平县大埕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5-01-13
名称: 中共大埕镇委员会大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埕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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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埕镇委员会大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埕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13  浏览次数:-
(《大埕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大委〔20151

 

 

中共大埕镇委员会 大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埕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 

 

各村、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农村清洁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落实镇委、镇政府关于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美丽大埕、环卫先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现将《大埕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饶平县大埕镇委员会

饶平县大埕镇人民政府

2015113

 

 

大埕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垃圾处理,切实抓好农村清洁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美丽饶平、环卫先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根据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活动动员会议和《中共饶平县委办公室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饶平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饶委办〔20151号)、《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饶府办通〔201515号)精神,现就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部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高效务实的精神认真抓好民生实事。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干部带头、全民参与”的原则,以“美丽大埕、环卫先行”为主题,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突出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问题,努力营造整洁、有序、优美和“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村环境,加快实现“美丽乡村,幸福家园”的建设目标。

二、目标任务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近期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专项活动,突出抓好各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的集中治理,使全镇环境卫生面貌今冬明春有明显改善。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各村要配备专门环卫保洁队伍,配置必备的垃圾清运工具,进一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治标与治本同时推进。用三年时间,全面建立完善“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宣传动员,发挥群众的主导作用,提高群众清洁农村、美化家园的自我意识,把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制定村规民约,提供村民文化素质,努力形成“人改造环境、环境改变人”的良性循环,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优化,公民素质不断提升,社会风尚全面转变,为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村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活动。

自现在起至3月上旬,用2个多月的时间,以“美丽大埕,环卫先行”为主题,集中力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场大规模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活动。活动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

1.全面清理村存量垃圾。各村要突出抓好“三面”(即河面、沟面、塘面)、“六边”(即路边、河边、村边、田边、塘边、屋边)和村庄其他公共区域的清扫整治;要突出抓好镇区、主要道路的清扫整治和卫生死角的清理工作。

2.大力推行清洁卫生门前“三包”工作。垃圾日产日清,主次干道大街小巷清洁干净,不留卫生死角。

3.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大垃圾分类回收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村民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存放。规范垃圾回收管理,加强垃圾治理,根据目前的条件对农村生活垃圾实行“户收集、村转运及填埋”,积极创造条件,协助推进“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的收运处理模式。

4.加强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对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专门处理,避免与生活垃圾混杂,减轻生活垃圾的处理难度。

(二)配套完善农村垃圾处理设施。

1.完善农村垃圾收运设施。各村要按照标准要求落实垃圾收集点建设或配置垃圾箱,确保“一村一点”正常使用。

2.按标准配备垃圾清运工具。要加大资金投入,按标准配备一定数量的道路清扫保洁车辆和垃圾清运车辆,各村要配备必要的垃圾清扫运输工具,确保村级垃圾清运工作正常进行。

(三)建设环境卫生专业保洁队伍。

1.建立村级保洁队伍。各村必须明确农村垃圾管理人员,建立一支人员稳定的垃圾清运保洁队伍。

2.按标准配备村级保洁人员。在20151月底前,各村要按照每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不足500人的也要配备1名),聘用固定的保洁员,定岗定人定清扫区域。各村要切实改善保洁员工作条件,保障保洁员的生活待遇,确保保洁队伍问题,使农村保洁工作能够正常进行。

3.保障保洁员工资待遇。保洁员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不少于1200元的标准,通过采取市补一点、县出一点、镇出一点、村筹一点等方式,解决农村保洁员的工资待遇问题。按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保洁员人数(保洁员年龄一般不要超过55周岁),补助标准为市、县每人每月800元,镇每人每月100,其余由村自筹解决,从20151月份起实施。

(四)建立环卫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1.制订垃圾清扫收运制度。实行“门前三包”,定点上门收集垃圾、定时清运、保持环境整洁,实现垃圾处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建立垃圾收运设施管理制度。制订实施各村收集点和垃圾收集箱管理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处理设施高效有序进行。

3.建立农村保洁经费投入制度。必须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垃圾收运处理经费保障问题。按照市、县有关规定,全面开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在拨付保洁员补助经费时,镇将与开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直接挂钩,对未全面开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或收费标准过低的村,将暂不拨付保洁员补助经费,其保洁员工资费用由村自行承担。)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热心人士捐赠捐助,设立保洁基金,建立保洁机制,从经费上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受援处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袋装化和垃圾分类工作,支持鼓励各村通过村民自治方式,向村民收取一定数额(县方案按每月每户6-8元,根据我镇实际,也可采取每人每月1元)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费,具体收取数额由各村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并按规定办理。收取的费用专项用于村民配置垃圾收集箱,垃圾清运工具,配套处理设施及保洁员的工作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根据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需要,镇委、镇政府决定将原镇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大埕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杨业昭同志任组长,陈宗荣、陈锡洲、林东填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在有关部门抽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宗荣同志兼任主任,陈煜彬同志任副主任,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各村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结合实际于120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加强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促进全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宣传引导。

各村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横幅、广播、宣传栏等宣传工具,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基础知识和重要意义的宣传,加强卫生、环保、道德规范的宣传力度,培养村民环卫保洁、珍惜环境、爱家爱村的意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要发挥群众全面参与的关键性作用。重点做好群众的发动工作,统一思想,群策群力,将政府决策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在全镇上下营造清洁乡村、美化家园的良好行动氛围,形成推动农村垃圾收运处理的整体合力。

(三)落实经费保障。

各村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努力拓宽筹资渠道,不断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经费投入。制定卫生保洁费(垃圾处理费)收取办法,全面开征垃圾处理费以弥补垃圾收运处理经费不足问题。镇将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各村,但要引入“奖优惩劣”的竞争机制,与考评结果挂钩。

(四)加强督查考核。

1.加强督查。镇委、镇政府将全镇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列为重点督查事项。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镇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脏、乱、差”问题迅速反映给村,通过调查核实,开展专项督导,村及时将调查核实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镇委、镇政府,作为相关工作考核的依据。

2.抓好示范创建活动工作。要扎实推进环境卫生管理示范镇、村创建活动,按照环境卫生管理示范村的目标要求,及时组织考评,通过考评树立标杆,以点带面,推动全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3.强化督查问责。对农村垃圾管理工作落后、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仍然突出的村将予以通报批评;对任务完成差的村有关主要责任人进行警告、约谈,直至追究相关责任。综合治理工作过程中,凡被上级督查组督查发展存在问题突出,或考评不合格的,相关主要负责人要分别向镇委、镇政府书面说明情况。根据县、镇对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结果,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有关负责人给予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