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基础,为进一步发扬诚信传统美德,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县城综局多措并举,营造文明和谐良好氛围。
一是利用LED灯屏,滚动刊播诚信文化宣传标语,提升广大居民群众对诚信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
二是利用日常巡查契机,向沿街商户发放《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摘录及《潮州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业务手册》,要求商户自觉履行相关条例,推动民法典宣传与行业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三是向管辖公园广场内游客和周边商户宣传手册的方式落实开展宣传工作,使诚信建设融入居民的日常工作、生活中,积极倡导在社会做诚信公民,在单位做诚信员工、在校园做诚信学生。
四是加强内部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要求全局工作人员将诚信精神严格落实到日常具体工作中,树立求真务实的城市管理队伍诚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