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校车所有人的一封信

2020-05-25 10:5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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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校车所有人的一封信

各位校车所有人:

  孩子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近年来,校车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特别关注的焦点。因为校车安全,情系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安宁。任何一个疏忽都可能造成终生的遗憾。为此,各位校车所有人(举办者、校长或园长)要以对孩子、自己、家人、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严格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保障乘坐校车师生的人身安全。现向您要求、倡议如下:

  一、切实履行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校车所有人是本单位校车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政策规定,购置、管理、使用校车,安排专门人员加强对校车的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车运行监管,实行“六定”管理模式,即定车、定员、定路线、定点停车、定座位、定时间。要全面掌握车辆状况、驾驶员资质、管理制度、行车路线及运营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规范安全运行。要聘用有资质驾驶员,并加强培训,教育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不超员、超速、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吸烟,确保学生乘车安全。要经常检查随车应急药箱中药品是否过期、缺失,及时做好药品更换、补充。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相关信息的收集、审验工作,按规定做好车辆定期检修和年检等工作。

  二、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学校(幼儿园)使用普通车辆接送学生儿童,看似方便学生,其实极易产生安全隐患,危害学生安全,是对学生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严格规范管理,检查校车是否安装GPS定位,是否每个座位都设有安全带,是否配备灭火器和逃生锤,是否做到出车前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是否按指定路线接送学生,是否遵守交通法规,是否每辆校车安排随车教师、做好学生名单登记、上下车清点核对人数,做好交接,防止遗漏学生,做到依法出车、依法驾驶,从源头上杜绝校车安全事故。对学校(幼儿园)使用不符合校车标准车辆或违规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要追究校车所有人相应的责任。对使用不符合校车标准车辆或违规使用校车接送学生出现交通事故、造成学生伤害的,对相关校车所有人依法给予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着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幼儿园)教育计划,贯穿教学活动全过程。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教职工、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教育师生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坚决不乘坐非法接送车及超速超载的车辆;随时随地注意乘车安全,按顺序上下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坐车要系好安全带,不得随意走动,不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不随意开启车门、车窗,不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向车外抛投物品,不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下车行走需穿过行车道时,应注意观察,主动避让行驶车辆,从车辆尾部安全通行,避免意外伤害。

  四、切实加强家校(园)联动。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与有关部门、家长沟通,做好信息交流与反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方式,引导学生家长不租用无牌无证车、拼装报废车、三轮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孩子,随时掌握孩子的乘车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幼儿园)及公安机关反映,坚决杜绝超员超载现象,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珍惜生命,安全驾驶”是每位校车所有人要时刻提醒自己的校车管理理念。让我们共同携手,一起为学生们创建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饶平县教育局

饶平县公安局

202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