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饶平县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资金安排的公示

2024-02-18 14:5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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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饶平县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资金安排的公示


  根据《饶平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饶农函【2023】44号)文件要求,给予2023年度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61万元财政资金补助。由各镇政府推荐并经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通过,饶平县鸿霞农机耕作专业合作社、饶平县麻岚种养专业合作社、饶平县霞美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三家示范合作社符合补助条件,现将补助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实名反映。

  地址:饶平县黄冈镇西区六号路东侧饶平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7801075

  

       附件:2023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