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市监处〔2021〕1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饶平县金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24户企业
2022-01-27 16:04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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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场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将饶平县金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24户企业长期停业未经营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饶市监处〔2021〕102号)以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受送达人详见附件名单,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7日